最近的中國杯暴露出了國足很多方面的問題。
據《體壇周報》知名記者透露,中國足協接下來将在整個足球圈整頓文身問題,也會出台具體措施,讓國家隊球員更要有責任成為健康文化的表率。
的确,中國的文化和傳統不同于國外,對紋身的包容程度和理解也不同,過度的紋身會讓人聯想到流氓地痞。
《孝經•開宗明義章》就說:“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而從醫學保健角度看,紋身是一種有害健康的行為,其會損壞到人體的第一道防線皮膚,一旦細菌等病原微生物的入侵,且創傷面積大、細菌毒力強,嚴重者可引起敗血症進而危及生命。
中國古代,吳越等地推崇紋身,《酉陽雜記》說:“越人習水必镂身以避蛟龍之患。”古人想法單純,紋身的目的是在下水捕撈時吓走水怪。
漸漸地,吳越古人發現,紋身除了“吓”水怪,更多的是吓人。
《史記》魯周公世家記:魯哀公七年(前488年),吳王夫差為達到稱霸目的,興師伐齊國,路過魯國的缯地(在今山東蒼山縣西北)時,強行勒索魯國按天子禮勞軍,滿嘴流氓氣息地說:“我紋身,不足責禮。”
唐文宗朝的楊虞卿最看不慣吳王夫差這類仗着紋身需流氓的人。他在出任京師長安最高長官京兆尹時,聽說京師流氓“三王子”渾身上下刺滿了紋身,為害一方,大怒,帶人将之捕獲,吩咐用大杖猛打,打死為止。
楊虞卿開出的判詞是:“刺箚四肢,口稱王子,何須訊問,便合當辜。”意思是說,遍體紋身,一看就不是好人,又自稱王子,無須審問,罪該打死。
楊虞卿的接任者薛元賞也視紋身者為社會敗類,捉了三十多個紋身惡少,全部亂棍打死,屍體懸挂在市場上示衆。
一時間,吓得長安城内有紋身者,紛紛用燒紅的生鐵将紋身烙掉。
明太祖朱元璋也憎惡體有紋身者,他的看法是:凡雕青文身者,多為豪俠不逞之徒,易聚易滋,是社會不安定因素,如經發現,一律施以流放充軍,以為儆尤。
在楊虞卿、薛元賞、朱元璋等疾惡如仇的社會高層的打壓下,中國紋身者大為減少。曾經,那些已經紋身者,為了去掉終身,用燒紅的生鐵進行燙烙,也很讓人同情。
說到這兒,就情不自禁地要同情國足隊伍裡那些遍體紋身的人,他們如果還要吃足球這碗飯,是不是也得用燒紅的生鐵進行燙烙呢?
話說回來,其實,在我國宋代,人們已經發明了一種無痛苦、全面徹底的清除紋身法了。
要知道,在我國上古五刑之中,就有一項墨刑,即往犯人臉上刺字,刺完了要上墨,也叫黥刑。
宋朝也在刑法中恢複了黥刑。名将狄青少年時遭受過黥刑,後來為将,為了不讓敵人蔑視國内無将,戴青銅面具上陣。
有人曾勸狄青去掉臉上的刺配,狄青卻總是笑而不答。
後來宋仁宗問狄青,這到底是為何?
狄青答:“臣并非不能除去面具,卻想留下它來勸勉天下的士卒。”(“臣非不能,姑欲留以為天下士卒之勸。”)
可見,在當時是有很好的辦法清除掉紋身的,狄青拒絕不用罷了。
清除紋身且收到奇效的是章惠皇太後的堂弟楊景宗。
楊景宗年輕時犯了罪,被判服苦役,而且刺配黥面,“黥黑其面,至無見膚”,非常嚴重。
楊景宗一次在玉清昭應宮外做苦役,與選入宮中、做了真宗皇上嫔妃的堂姐相遇。
剛開始,乘坐在宮車内的堂姐并未認出楊景宗,畢竟,楊景宗的頭臉全刺配上了文字,影響到了五官的觀瞻。但堂姐看他的身形,越看越象堂弟,派人前去詢問,才得以相認。
姐弟意外重逢,抱頭痛哭。
因為這層關系,宋真宗後來赦免了楊景宗的罪過,讓他做了右班殿直。
楊景宗做了官,第一件事就是除掉臉上的刺青。
嘿,甭說,當時的除刺青技術真牛,一除就淨,楊景宗臉上沒有留下半點痕迹。
宋仁宗繼位,楊景宗的堂姐被尊為章惠太後,楊景宗一路高升,這是後話。
根據楊景宗的經曆,可推知我國民間應該保存有這種無痛去紋身法,希望有志清除紋身的足球界人士能找到,無痛除去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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