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人:小競
年齡:24歲
職業:廣告公司職員
一段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也許注定是一場悲劇,可是當得知這個悲劇的真正根源居然是世俗偏見時,這才明白,婚姻并不是兩個人的事,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個人的幸福除了犧牲,留給當事人的隻有眼淚。
關鍵句1
踏上了北上的火車,我感慨命運是如此捉弄人,也覺得陶陶是那麼沒用,他連一個“不”字也不敢跟他父親說。經曆志願風波後,我再也看不到我們的未來,我想也許我們之間所有的故事都将随着我遠走異鄉而灰飛煙滅了。
關鍵句2
我卻對這段感情一點把握也沒有,一段不被雙方父母祝福的戀情又能走多遠呢?更何況,我們之間什麼都沒發生過,他甚至沒說過,做我的女朋友好嗎?我在他眼裡又算什麼,充其量,隻不過是一個童年的玩伴而已。
關鍵句3
望着窗外的風景,似乎和四年前一樣,看不出有任何改變,可四年能改變的人和事實在太多,我是多麼希望列車能開得慢些再慢些,我甚至希望我乘上的是四年前北上的那列火車,如果讓我從來,我肯定不會再這麼選擇。
兩小無猜的童年
對童年的印象已經很模糊了,隻記得父親整月整月不回家,隻要我一提父親,母親就會變得異常暴躁,直罵我是個沒良心的丫頭片子。長大了才知道,父親在我兩歲的時候就和母親離婚了。可能是因為父親的緣故,母親對我家教甚嚴,隻要她一出家門,就會把我鎖在屋子裡,我的童年除了洋娃娃,沒有玩伴,我的性格因此也變得孤僻内向。
在我六歲的時候,我随着媽媽住進了金叔叔家,媽媽讓我管他叫爸,我沒答應。印象中的爸爸是該高高大大、滿臉胡子拉碴,整天會讓我騎在脖子上到處玩耍,怎會是眼前這個矮矮胖胖的男人呢?好在母親改嫁的惟一好處是我從此多了個玩伴———陶陶,比我大兩歲,我管他叫陶陶哥。
陶陶天生就是個愛動、愛鬧的人,整天闖禍,告狀的家長差點沒把金叔家的門檻踏破,媽媽說他是個“闖禍坯子”,不讓我和他一起瞎胡鬧,可我卻喜歡跟在陶陶哥身後,他爬樹我望風、他抓蛐蛐兒我也趴在地上。金叔叔要揍他,我就幫着求情,媽媽要打我,陶陶也擋在我的前面。
被迫轉學
我們倆就這樣兩小無猜地漸漸長大。我讀高一的時候,陶陶上高三,是最緊張也是最忙碌的一年。
情人節的時候,我意外地在教室門口收到了陶陶送我的巧克力,我們之間的關系就此發生了微妙的變化。但不巧的是,這事很快被班主任知道了。家裡因此也爆發了一次“戰争”,為了平息此事,同時也為了徹底防止我們發生早戀,金叔叔提出我必須轉學,去一所寄宿制高中念書,為的就是在這半年裡讓陶陶安心讀書。
媽媽雖然不贊成,但也找不出反對的理由。我很快辦好了轉學手續,新的住宿生活讓我感覺新鮮但也無聊,好在陶陶總是偷偷地給我寫信,跟我說笑話、說學校裡的新鮮事、說他的高考、談他的志願。那段日子,去傳達室等信、伴着陶陶的信睡覺已成為我每天生活的一部分。嚴格意義上說,我們并沒有開始偷偷戀愛,而是有彼此在的日子已成為我們生活中的一種習慣。
一心苦讀聖賢書
陶陶高考發揮相當不錯,以第一志願被高校錄取,而我也面臨着人生的一個轉折點,由于當時成績不甚理想,媽媽有意安排我去國外讀書。但由于學費昂貴,對于我們這樣組成的一個家庭來說,自然會引來諸多矛盾。當時,金叔叔對母親說過這麼一句話:“去,可以,但錢我一分也不會給。”
為此,媽媽整天以淚洗面,與金叔叔的關系也一天不如一天,為了給媽媽争一口氣,同時也為了找一個不離開陶陶的理由,倔強的我,當着金叔叔的面提出,我甯願在國内讀書也不會要你一分錢。為了實現自己的諾言,我開始拼命地學習,陶陶看在眼裡,也急在心裡,一有空就幫我輔導,去圖書館借參考書,幫我整理學習筆記,看着我辛苦的樣子,他既心疼又内疚,總是安慰我說:“實在不行,就再讀一年。”我的眼裡含着淚水,告訴他,“再苦,我也要考上你的學校,還要你天天送我去教室。”說到這,他扮了個鬼臉說:“都陪你上學那麼久了,還不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