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無聊地在一起生活了15年,女兒都已經讀初二了,沒想到如今他卻又要讓我忍痛“享受”着背叛,猶如睛天霹靂,狠狠地當頭敲了我一棒子。原以為他是一個很軟的男人,幾乎過着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家裡的大小事從來全由我管,其實是我高估了自己,也可能是寵壞了他。
一個月前一天晚上大約10時,他突然抱回家一個剛滿月的男嬰,令我驚惶失措。他讓我先養着,說是朋友的私生子,家裡出了事。孩子實在可愛,臉蛋胖乎乎,皮膚挺白,還睜着眼圓溜溜的,小嘴亂舔着可能是想要吃,奶粉和奶嘴全都随着。
當時我就有很多疑問,而他什麼也沒說。誰家會舍得讓他抱出還在襁褓中的親骨肉呢?難道是在路邊撿的?孩子看起來挺健康,并不像是病态樣呀!他一直都是一幅沉悶相,不想說的時候就是三大炮也轟不出一個屁,這些年來我已經習慣了,可這畢竟是大事呀,關系到一個“人”的問題……
自打嫁給他的那天起,注定了這輩子我是欠他的,他城裡人,有固定工作,有房,有車,有工資,有獎金,有福利,而我隻是一個普通的農家女,一個典型的家庭主婦。若不是他腿部有殘疾(小兒麻痹),我倆是絕不會有這段姻緣的,正因如此,公婆才有心托媒在農村找一個老實媳婦伺候他。與其說我是他妻子,不如說是傭人更貼切。
不過他對我挺好的,雖沒有共同語言也許是他性格吧,隻怪我沒出息給他生一個男娃。也挺奇怪,生過女兒後,我再沒有機會懷孕過,并沒做過避孕措施,更未絕育。
直到一周後,孩子親娘找上門想看孩子一眼,我才清楚了事情的真相。孩子原來就是他的親生,那天剛拿到親子鑒定書。從未與我有絲毫溝通,他居然找了一個代孕媽媽,男孩是為他懷上的第二個孩子,第一個打B超是女孩在7個月時做了人流,兩年來總共支付了她各項開支約8萬元。她是一個離婚女人,之前曾生養過一個孩子,男人帶着。她約30左右,長相普通,曾是歌廳坐 台小姐,後來認識了他。當然,她并沒有說起這些,都是後來花錢找人跟蹤調查知情的。
可能是出于母性,她想看看孩子最終的落腳點。她沒讓我給他打電話,還說自己要回老家了,從此再不打擾,她說我是好人,本以為我清楚真相。
他全露餡了,隻是懇求我能善待這個孩子。後來解釋說我得了多囊卵巢綜合症,是再不可能懷上孩子了,所以才多毛,肥胖,月經稀,無排卵,而這些他并沒有給我治療過,也怨我傻瓜。
我無法接受眼前這一切變故,有時看着那個孩子恨不得掐死。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又怎能做出來?那不是壞了良心嗎?我在努力麻木的認命,女兒也全知道了,隻是幼小的心靈深處如何看待父親的行為呢?
如果說十五年來我是糊塗的活着,那麼今後的日子裡或許我已經死了,隻是還未埋葬。我會愛上這個孩子嗎?孩子無罪!我唯有盡力說服自己,可能做到嗎?誰又是我生存的動力?女兒哭泣着和我抱在了一起。
編後語:
前不久新聞報道,日本的一名女兒請她的母親替她懷孕生子,孩子應該怎麼稱呼呢?是媽媽還是姥姥呢?引起了社會民衆的熱議。在此之前,我也曾收到過有關代孕廣告短信,代孕中介提供包括“代孕媽媽按學曆收費”、“異地無風險包成功”等多項服務。對于“代孕”現象,一直以來我都持反對意見,同時感到很驚詫,起碼說個人無法理解。無論從道德、法律、倫理、需求等諸多方面都必須有一個恰當的定位與制約,否則很難以讓大衆從心理上真正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