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可打老公,但每周隻能打一次”
娶了野蠻女友,立下如此“夫妻公約”,引來衆說紛纭
話不投機時,妻子總喜歡靠武力取勝。結婚半年來,32歲的張先生因此三天兩頭就要吃回苦頭。前日,在嶽父監督下,夫妻倆書面約定:妻子以後每周最多隻能出手一次,否則就搬回娘家住3天。
“這周你已打過3次,今天你不能再打我了,有書面約定的。”昨日中午,為誰洗碗一事,張先生又與妻子發生争執,在對方揚手欲動武時,他大聲吼出的這句話,還真将“悍妻”震住了。“呵呵,看來這招真靈,以後遇事我終于可以大起膽子,和她平起平坐地辯論了。”
戀愛階段就是女打男
張先生是一影樓的攝影師,家住沙坪壩鳳天路33号。妻子陳女士是一貿易公司的銷售經理。“她從小喜歡武術,并正式拜過師傅。”張先生稱,兩人是在朋友的生日宴上認識的,确定戀愛關系後,多位知情的朋友曾以玩笑方式提醒他,千萬别在婚後成了對方的練武沙包。“當時我就喜歡她那種獨立、堅韌的氣質,現在也是癡心不改。”
張先生坦言,其實,兩人交往階段,妻子就對自己拳腳相向過。“當時,她弄了個爆炸式的新發型,我形容她像母老虎,争執中我說了粗話,結果首次領教了她的功力。”但張先生承認,除了兩人意見相左時,妻子用武力捍衛自己的尊嚴外,“平時,她還是很願意聽我的想法,并堅持忙裡抽閑跳鍋邊舞。”陳女士對公婆也特别孝順,“不僅隔三岔五電話問候,發現二老有什麼需要,不等開口,她就會主動買好送去。”
嶽父見證簽“挨打約定”
老婆的強和好,令張先生既怕又愛。養成了“不聽話”就挨打的習慣後,張先生稱,事前經常提醒自己别和她争。“但事到臨頭我又不願服輸,結果就落得‘傷痕’累累了。”
挨打總不是件好事,張先生更想早日“翻身”,擁有家裡的發言權。冥思苦想多日後,他前日請來嶽父嶽母督陣,提出以書面方式,約束妻子對自己“施暴”的次數。并附加了如果妻子違約,就搬回娘家住3天的規定。“她最怕我老丈人和丈母娘,如果因此回娘家,肯定二老要給我撐腰噻。”
得知女婿在本周已被女兒武力“教訓”過3次時,陳家二老當即要求女兒在女婿拟訂的書面約定上簽字。
家有悍妻卻獲評“五好家庭”
長期被妻子打“服”,張先生卻稱他心态很好。“雖然有時很委屈,但夫妻間哪有對錯和隔夜仇嘛!”他稱,走進婚姻“圍城”,就曉得包容和謙讓是家庭和睦的不二法則。“隻是氣頭上都不願意先讓步,她一打,我就‘醒悟’,該以和為貴了。”
令張先生自豪的是,他的“忍辱負重”沒有白費,今年妻子單位評“五好家庭”就花落自家。“老婆逢人就誇自己眼光好,找了個能讀懂她的好老公。”
“其實,我也不想經常打他,但兩人相處難免言語磕碰,結果,我就管不住自己的手……”陳女士坦言,每次看到丈夫挨打後鼻青臉腫的模樣,自己都會懊悔不已。特别是面對公婆撫摩着丈夫的傷處,心痛地問他“痛不痛?”而丈夫卻笑着回答“沒事”時,自己就感到無地自容。她表示:“有了這張書面制約,我會強迫自己慢慢放棄對老公的武力征服。”
“我們隻有這個獨子,當然很心痛兒媳婦打他。不過,看他們小兩口打後仍生活甜蜜,做父母的也無話可說。”張父稱,相信兒媳婦随着年齡的增長和為丈夫的真情感化,能逐漸在夫妻看法有分歧時,養成動口不動手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