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人:宛真 女 37歲 公司行政
記錄人:本報記者 文俊
時間:2009年6月3日
地點:本報編輯部
小我12歲的男子
方浩明是我生命中的第二個男人,他比我小12歲。我和他是通過網絡認識的,那時,我剛離婚,心情灰暗到極點,我想不明白,那個天天誇我賢妻良母的男人怎麼變心比變臉還快。方浩明當時是一名即将畢業的學生,經曆考研失敗,就業失敗後,愛情也離他而去,那時的他,QQ簽名是“生無可戀”。兩個失意的人碰到一起,彼此都覺得找到了知音。
在僅限于網上交流的三個多月裡,我對他撒了謊,說我也是一個失戀的人,一個被人揉碎了心的人,我隐瞞了自己已經33歲,還有一個6歲兒子的事實。
第一次和他見面是在漢口江灘,那是一個寒冷冬夜,在我屢次拒絕他的見面請求後,他說他會在江灘等我,還說他穿得很少,如果我不去見他,就等着他在江邊化成冰雕吧!話雖誇張,但那份癡情讓我感動。
那晚,我去了,故意遲到了兩個小時。他果然在那兒等着。見到我,他開心地跑過來,一把抱住我。我問:“你又沒見過我,不怕抱錯人嗎?”他說:“我認定你了。再說,我在這兒等了兩個多小時,就看見你一個單身女人。”
那個時候,他已經趕不回學校了,我隻得将他帶回家。遞給他一杯熱牛奶後,我思慮再三,決定說真話。“你應該已經看出來了,我比你大很多。我還離過婚,我的兒子就睡在卧室裡。”“你隻要告訴我,對我有沒有感覺就行了,别的我不在乎!”他眼神熾熱。
一個棄婦,容顔已逝,無财無勢,能被一個比自己小12歲的英俊男子真心愛慕,我有什麼理由去拒絕呢!
我全身心地投入到一場浪漫的熱戀中。離婚後,我一直很自卑,甚至一度感覺自己很醜,下班後不願意出門,不參加任何社交活動。方浩明拯救了我,他的出現,讓我再度擁有了自信,身邊的人都說我變年輕了,變開朗了。我也重新成為兒子心中的好媽媽,離婚後,我總是哭泣,兒子犯點小錯,我就打他,最後他和我說話都小心翼翼的,乖得讓人心疼。
女主外男主内的日子
愛得再深,一個30多歲的女人也不會完全喪失理智。從一開始,我就很清楚,因為年齡的差異,我們的愛情肯定會很艱難的。我也把自己的想法清清楚楚地告訴了他。他堅信年齡不是問題,隻要兩個人相愛,什麼難題都可以解決。
大學一畢業,他就提出搬進我家,照顧我和我兒子。我不同意,害怕輿論壓力,但他堅持,還說可以和我領結婚證。後來,我們在背負着很多壓力的情況下同居了,我的親友都以極其強烈的态度反對我們在一起。他父母是農村的,并不知道我的情況,隻覺得我看上去顯老。
我很珍惜這段感情,對他非常好,他與我兒子相處也一直十分愉快。在感情上,我們之間一直不存在什麼太大的問題。但是,他可以無條件地愛我,卻無法放下男人的自尊。他的很多同學都在外面飄着,居住環境很差,每當同學聚會或看球賽時,我家就成了聚點。對于他們的到來,我很歡迎,但他們總會無意中說些:“方浩明,你真有福氣,房子,兒子,老婆都有了,不用在外受氣,專心閉門讀書!”這種話聽多了,他的臉色便很難看。有一段時間,他出去找工作,但總是找不到合适的,在他心中,理想的工作應該是薪水比我高的。
這幾年,他一直在家複習考研,我工作忙,他就幫着做家務帶孩子。說句心裡話,我覺得這樣也挺好,我一個人完全可以負擔一家人的生活。等他考上研究生,也可以繼續讀博士,博士後。
他決然而去
去年,他終于通過了研究生考試,看到他開心的樣子,我感到特别欣慰。他對我說,等他研究生畢業,他會找一份好工作,他會養我,養我的兒子。他還說,研究生一畢業就和我結婚,讓我給他生一個漂亮的女兒。我和他一起陷入對美好未來的幻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