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大新(化名)是結婚後才有性關系的
戀愛時,他對我是敬畏的,從不輕易動手動腳,他是誤讀了我的矯情,實際上,我更喜歡他能本色一些、自信一些、甚至霸道一些,但是非常遺憾。戀愛本是兩人間一種零距離的接觸,最起碼也應保持一種“心跳的距離”,但他似乎太“尊重”我了,害得我患了嚴重的“戀愛皮膚饑餓症”。每次約會之後,無論刮風下雨,他都要送我到我家樓下,然後禮儀性地吻别,轉身離去。我真有些恨鐵不成鋼,他怎麼就無法“讀”出我兩眼的愁怨目光呢?他吻得太膚淺太小心了!
那是一些春風吹拂而沒有下雨的日子。他打動了我的芳心,卻不敢撫摸我的心。從那時起,我學會了手淫。每天晚上約會後回到家,我就放一浴缸溫泉水,滴一些香精,放肆地把自己泡在溫熱的泉水裡,再把(大新)送我的玫瑰花一朵一朵地撕碎,讓花瓣漂浮在我身體的四周……滾燙滑潤的泉水撩撥着我的心弦、挑逗着我的寂寞、浸泡着我的绮思……我很渴,呼吸加快,兩頰绯紅,好像是“暈湯”,又好像是一種高潮症狀,有飛翔的感覺,但又有沉入海底的迷茫、忘我和一種逃脫不了的肉欲的快感,我一個人淺笑、閉目暇想,一個人自撫着粉臂、耳垂……直至腳尖,寶貝着自己每一寸肌膚,喃喃自語或歎息,我像浴缸裡的小妖,自梳,抒情,直到筋疲力盡,無力,慵懶,赤足走出浴室,回到床前,倒杯紅酒,輕啜,扪心自問:“我醉了?我怎麼了?”
那陣子,大新幾乎夜夜都帶我去娛樂場所玩兒,回來後我便重溫與水同歡的纏綿,整個浴缸裡便洋溢起一種芳香欲望,溫泉很燙,我更熱。這種自慰的日子過了一年多之後,我和大新正式登記結婚。洞房花燭夜,我是帶着期望與好奇被丈夫抱上婚床的,我是貨真價實的處女身,他非常滿意,也非常榮耀,猶如獲得諾貝爾獎。他非常盡力,也很盡興,我是他勝利的果實,來之不易,他如饑似渴地品嘗着。
蜜月期過後(大約3個月吧),彼此的新鮮感過去了,我們做愛的時候,我開始頑皮地睜着眼睛看他“猙獰”貪婪的臉,對此,他很不适應,也不好意思,覺得我不入戲,隻讓他唱獨角戲。可是,這不能怪我啊,因為他總是千篇一律的套路,讓我覺得那更像是一種體操,單調、無趣、一步到位、一聲不吭、埋頭苦幹,他隻顧自己的身體“忙”,卻從沒有騰出一隻手好好地感知過我的體溫、我的濕度、我的心跳,以及我充滿渴望的肌膚啊。
他根本不了解女人的需求,他錯誤地認為溫柔的事已在婚前做過做足了,而其實,他那時的溫柔根本就沒有落到實處;而結婚之後,在他看來,隻要他做愛次數與時間夠多夠長就足以證明他有多麼需要我和多麼愛我,這就足夠了,而不知道或都根本不想知道我需要怎樣的愛撫,女人的身心是不可能單純靠力量就可以征服的,他懂嗎?他了解我愛情的穴位嗎?他沒有前戲,沒有調情,沒有重視我的反應,這樣的性愛,對我而言,太低級了,每一次總是我還沒完全進入角色,他就完成了任務,翻身呼呼睡去。我開始回味起婚前在浴缸裡的種種華麗的想像,那種親水的欲望,又莫名地躍上心頭。
我有點兒哭笑不得,同樣是半個鐘頭的時間,如今,丈夫的“努力”怎麼就失去了作用,怎麼就如隔靴搔癢一般?曾經是那麼渴望“男友”零距離摟抱,可男友成了“丈夫”後,這零距離怎麼就失去了殺傷人?難道隻因為他重進攻,而不懂我的“靶心”在哪裡、我的性愛“七寸”在何處?偏離了靶心與七寸,他的一切“作業”就成了沒有靈魂的機械操作?總之,我很是失望,失望之餘,開始重新拾起那根一度收起來的自慰羽毛,在他沉沉睡去後,我借一缸溫泉,與自己的身體對話,互相憐惜,共享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