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者:秋實 32歲 稅務代理人
走過這一程,回頭長望,發現自己一直都是在錯誤中遊走,不僅讓自己遍體鱗傷,更在無形中給了别人以傷害。現在的我,除了有解脫之後的輕松,更多的隻有悔恨……
我和鵬輝相識、相知、相戀于我們之間的業務中,已不記得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有了手與手的接觸,或許因為漸漸習慣和依戀于我的手在他大手中摩挲的感覺,慢慢地我接受了他的全部……
然而,我們都有各自的生活,為我衣食住行買單的人不是鵬輝;鵬輝盡心呵護照顧的人也不是我。我們都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所以我們小心翼翼地相處 着,不敢、不能也不想打破現有生活的平衡。但我們又都貪戀于彼此在一起時的感覺,于是我們在賓館裡纏綿,在酒吧中幽會,我們在無人熟識的街頭十指相扣環臂 相繞,我把自己冰冷的手放在他的懷中取暖……
我也曾戀愛過,卻不曾如此忘情。或許,這一次我是真的投入了:我會為他而注意自己鏡中的容顔是否美麗;珍惜每一個和他在一起的瞬間;每次電話響 起都希望是他充滿愛意的信息;嫉妒他和别的女人接觸和親密;厭煩他提起妻子的任何點滴;為他不計較在工作中受一些不必要的委屈……這對于一個我這樣的女人 是不可思議的,是瘋狂的。
或許,我真的是變得瘋狂了,無怨無悔、不記得失、自命清高地瘋狂了。與鵬輝相識的那一天我就知道,他經營着一家規模很小的公司,并且公司的财政 大權完全掌握在他的妻子手中。和鵬輝在一起的那天起,我除了他的一份真情外,對于其他不曾有過絲毫的渴望。我從不奢求他的任何物質上的給予。雖然他向我展 示過他擁有的私房錢,也曾在酒醉後向我許諾我想要什麼他就給我買什麼。然而相處的幾年中,我沒有向他索取過任何禮物,他也不曾主動給過我什麼。可是作為女 人,我是多麼希望他能主動送我一條項鍊或者一枚戒指,來見證我們之間的愛情,來作為一種紀念,可是沒有,什麼都沒有。如果說有的話,隻是在今年我生日前一 次逛街時,我看中了一件衣服,最後是鵬輝付的款,我要還給他錢,他說就當是送我的生日禮物,因此我沒有拒絕,可以說這是他第一次送我禮物。那件衣服,被我 束之高閣,一直沒有穿,因為在我心裡,它已凝為永恒,成為一種記憶,對于現在更是一種恥辱……
一直以來我固執地認為,男人是受欲望支配的,先有了欲望然後才會有感情;而女人是受感情支配的,對有感情的人才能産生欲望。我沉淪在這種因感情而産生的欲望中,并且認為鵬輝對我也應該由欲望變為感情了。
如果不是最近一段時間發生的幾件事情使我慢慢清醒,我想我會一直沉淪,或許現在已經陷入萬劫不複的深淵……
第一件事我稱之為手機事件。幾個月前我和鵬輝一起去外地處理一些稅務事宜,回來的 路上我不小心将手機弄丢了。正好剛剛上市了一款很漂亮的手機,我無意間在鵬輝面前流露出了很喜歡這款手機,可是我絕對沒有讓他給我買的意思,因為它的價值 不菲。鵬輝看了一眼價格,勸我說以我的經濟實力不是時候用,就沒說别的。可是當我回到家裡後,丈夫竟然要用他買斷工齡的錢為我買那款手機,當時我的心裡一 震,然而僅僅是一震,沒有醒。第二天,當我拿到鵬輝給我買的,一部和我丢失的那款價值相同的手機時,我想到了丈夫那誠懇的眼神,我感到一種徹骨的疼,卻也 僅僅是疼,沒有死。
第二件事我稱之為結束之旅。手機事件後不久,公司組織客戶中秋節去旅遊,鵬輝在被邀之列。為了能和鵬輝同行,我厚着臉皮編造理由參加了,但費用 自理。但當時我因業績不好而經濟窘迫,就另存心計地讓鵬輝給我墊付了費用。可是在旅遊景點買東西的時候,鵬輝卻借口自己的錢不夠,而從我的包裡拿走了和他 為我墊付的費用相當的錢,去買了“執子之手,與子攜老”的玉器送給妻子!我無語、無淚亦無心。
我開始審視我們之間一些我刻意忽視的細節:鵬輝總是在我為他買東西之後回饋我等價值的金錢;每次我們約會後他都抛下我一個人焦急地回家;一直以 來他都是在為他的家人殚精竭慮地工作,而對我的境遇和前途卻不聞不問,莫不關心……一時間我迷失了自己,找不到方向,矛盾、痛苦侵襲着我,在一番掙紮後, 我終于懂得放棄也是一種選擇和解脫,當我提出分手的時候,鵬輝竟然沒有一絲的惋惜,我更加肯定自己的這一次選擇……
可是為了生存,我還要繼續這份工作,還要繼續和他有着接觸,于是我隻能消沉和落寞。一切都過去後,我靜靜地思考,自己真的是一個壞女人,我也甘願自己承受這樣的結果。
主持人大林:對于有些在婚姻邊緣遊走的人來說,婚外情并 不是愛情,隻是一場感情遊戲,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遊戲規則。秋實和鵬輝有着不同規則,一旦産生抵觸,遊戲就可能會結束,而投入更多的那一個注定就是輸掉的 那一個。其實,這個遊戲是我們不該去玩,也是玩不起的,不然到最後一切的痛苦和傷害隻能獨自吞咽。對于秋實,在看清所有之後,珍惜自己擁有的一切應該是最 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