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話:哲學家羅素曾說過:當我們回過頭來看看今天的世界,并反躬自問,造成幸福和不幸的婚姻的條件時,我們會得出一種多少有點奇怪的結論:那就是越有文化、越進步、越自由的人,似乎越不能同他的伴侶享有偕老的幸福……)
國學婚姻
文/李炳青
比起被附加了許多神秘、神聖、浪漫色彩的愛情,現代婚姻簡直就像一個不值得一提的爛桃子,越來越多的人對它不屑。問問周圍的人,你給自己的婚姻打多少分?十有八九的人會說,咳,五六十分吧,湊合着過呗!今年“情人節”,有家報紙的标題就叫:“那些花兒一朵也沒有回家”,結了婚的人還在外面忙活呢,我還結它幹嗎?
愛爾蘭的農民的婚姻至今仍由父母包辦——他們的婚姻大緻是幸福的,而且夫婦生活是貞潔的。羅素就此分析:婚姻幸福的條件之一就是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之間的差别小;條件之二,夫婦雙方都不想從婚姻裡獲得更多幸福。比起得到的多,想要的少才是幸福的真正源泉;條件之三,社會習俗的固定性,如果我們承認婚約是最終的和不可改變的,那就沒有什麼刺激能引起我們的幻想去迷失于婚姻之外,以為可以得到更心醉神迷的幸福。
一個毋庸置疑的事實是:追求了一個多世紀自由和解放并将其付諸實踐的當代人,婚姻生活并不見得生活得比古代人更幸福。換句話說,中國傳統文化裡對婚姻和家庭的某些規範不見得隻是束縛、壓迫,很可能是幸福的保障——
(提話:從本質上說,婚姻從誕生那天起,就是一個“性”和“經濟”的聯合體。所謂“性”是指它屬于生命本能的部分,也就是兩個生物體之間的互相吸引,感性在其中占的比例很大,屬于我們通常說的愛情的範疇;所謂“經濟”則屬于社會的那部分屬性,它承擔的更多的是社會的一份契約和責任,同時保證你享有權利,它的最根本的原則就是公平,其中理性的比例要大一些。)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門當戶對”
——傳統文化更能把握和面對婚姻的本質
“五四”以來的20世紀上半葉,我們一直特别強調愛情,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愛情曾“至高無上”。說實話,這種建立在自由愛情基礎的婚姻模式讓很多人吃盡了苦頭。最有說服力的是他們建立的家庭都是在獨立自由的旗号下走進婚姻的,可真正的家庭生活延續的一直是傳統的模式,因為不管社會如何進步,中國人在自己的家庭教育中所流行的依然是以孝為中心的儒家版本。這種倫理道德決定着我們對自己的家族負有道義上的全部責任,必須保持休戚與共的集體觀念,也就是說,你嫁的不隻是一個丈夫,而是一個家族,出嫁不光意味着你成了妻子,還是兒媳、妯娌、嫂子、舅媽……你要充當的不隻是一個角色,而是所有角色,在承擔責任和義務的同時享有權利是婚姻的本質。
前些時候流行的電視劇《新結婚時代》中,何建國和顧小西的婚姻就很典型,表面上看來,是一場考試把他從一個農村青年變成大學生的,其實幕後的慘淡經營曆時已久,他和哥哥是靠抓阄決定的誰來考大學,為供他上大學一家子省吃儉用,他的榮譽和地位無疑要屬于他的家族,他必須義無反顧地承擔幫大伯看病,幫家裡蓋房,幫哥哥找工作,給爸媽生孫子等等一系列重要任務,而且這些經濟上道義上的利害關系被抽象地升華為道德,如果做不到,就是忘恩負義。而顯然他的太太顧小西對此準備嚴重不足,導緻悲劇。
中國人的現代婚姻陷入了一個悖論:愛情必須在自由和自然的環境下,才能興隆茂盛;如果把它變成一種責任,馬上就會枯萎。一旦規定你的責任是必須愛某某人,那你可能會恨他。愛情是一種感覺,它不能通過立法而産生。它可以毫無緣由地出現,但持續和成長則需要被滋養,沒有合适的養分、陽光和水,它将會死去。把一種需要長久穩定的契約和責任關系建立在如此短暫,易變,動蕩,不穩定的愛情關系的基礎上,如何能抵達安全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