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先生夫妻倆是一起來找記者的,他們很想讓記者和婚姻指導專家,一起“診斷”他們婚姻的問題。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我們這個“法官”确實有點難做。
他說她:
我們是兩類人
我和妻子原來是在内地自由戀愛認識的,相識不久,為了能從單位分到房子,很快就結婚了,到現在已經有20多年了,兒子今年已經18歲。我們一家來深圳很早,屬于最早的一批“拓荒牛”,因此我的收入還算可以。
我一直覺得妻子對我漠不關心,絲毫感覺不到她的愛意。我們在一起的那幾年,她成天無所事事,不想出去工作,也不愛整理家務,家裡亂七八糟。我的襯衣從來都是自己洗,她從來沒幫我洗過、熨過,每天我在衣櫃裡找衣服穿的時候,衣服經常是一團一團的,我都不知道該怎麼找衣服穿。我這個人比較理性,做事喜歡有條理,喜歡把家裡打理得整整齊齊,因為這事我不知道和她吵過多少次,可她就是不改。
她與我的性格矛盾之處,是我結婚後才發現的,我絲毫感覺不到她對我的愛,我們的關系其實很快就走到了十字路口,說要離婚都已經好幾年了。
這個家從1998年開始,就是我一個人獨自支撐,家裡的一切開銷都要靠我。2002年時,單位派我去英國學習,在那待了半年後,她帶着孩子去看我。當時深圳在國内算是漂亮的城市了,内地組織考察團來深圳,必去的地方就是國貿大廈,那是當時最高的樓了。但當我到了英國,才知道英國的現代化程度是國内想像不到的,妻子也被吸引住了,甚至不想回來了。
2004年,她做出決定,要帶着孩子去英國讀高中。當時,我家裡人和她家裡人都不同意她的這個想法,而且依我的經濟條件也不具備孩子在英國讀書的實力。但她根本就不考慮這些,冒着家庭解體的風險“一意孤行”帶着孩子去了英國,而且一待就是6年。
她和孩子過去之後,每年我都給他們寄錢過去,雖然深圳比内地收入高一些,但要用深圳掙的錢去應付英國的生活開支,簡直是“杯水車薪”。盡管我與妻子的感情很淡,但為了兒子,我每年都去看她們母子。2002年我去看他們時,還給他們買了一輛舊車。
她這一離開,我和她之間的感情問題就更沒有解決的機會了。2006年,我也不瞞她,告訴她我有另外的“愛人”了,主要是想看看她的反應,是回來還是不回來。這些年,我名義上有個妻子,實際卻遠在天邊,但我也有生理需求。
2007年,我去看孩子時,我們的矛盾加劇,在一次争吵中我動了粗。我們在英國寫了“離婚協議書”,後來她又不同意離婚。回來後我到法院起訴離婚,把訴狀都遞到了法院,最後開庭時我又猶豫了,主要是考慮到孩子,所以又撤訴了。
現在我們的婚姻就這樣毫無瓜葛地維持着,惟一的紐帶就是兒子,我不知道這樣的婚姻有沒有維持的必要。
她說他:
全是他的錯
就是因為他的問題,我才變成這個樣子的。為了兒子的前途,從2004年,我帶着兒子去英國讀書,一待就是6年。這麼多年,我從沒做出格、或對不起他的事,他卻早在1999年就出軌了。
那時,他經常與人在外面花天酒地,還染上了性病,做妻子的我心早就被傷透了。他經常整夜都不回家,甚至連電話都不打給我,他的心裡早沒有這個家,早沒有我的位置了。
孩子去英國讀書,根本不像他說的那樣。我和孩子去英國時,我和先生商量過,争取讓孩子接受最好的教育,這才共同做出了決定。我和孩子去了以後,遇到了那麼大困難,曾經想回來,可他當時對我說,有那麼多人想去英國都去不了,你去了還想回來!他讓我們堅持下去。
孩子在英國學習方面獲得了很大進步,品行和思想方面的進步也讓全家人非常滿意,可以說,他是個非常陽光的孩子。2008年,孩子以優異的成績考取了香港理工大學的全額獎學金,帶着孩子在外漂泊了6年的我才真正回到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