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夫之前,我幾乎沒有好好地談過戀愛。我24歲結婚,婚姻讓所有人大跌眼鏡,因為我們非常“門不當戶不對”。
不同于深圳一絲不苟的職業女性,她似乎是一個對什麼都漫不經心的人。如果隻看外表,林揚并不出衆:1米65的個頭,普普通通的身材,普普通通的長相,連穿着都有點不修邊幅。
但她很能幹:自己做老闆,且生意紅火。在事業方面,她總能讓自己一帆風順、得心應手。但她在感情上卻是人們眼中的“傻女人”。
嫁給混混,就是嫁給愛情
在前夫之前,我幾乎沒有好好地談過戀愛。我24歲結婚,婚姻讓所有人大跌眼鏡,因為我們非常“門不當戶不對”。
他是一個混混,比我大三歲,是我的初中同學。他曾經差點因故意傷害罪而入獄。而我當時的工作非常好,盡管是事業單位但仍有不少“外快”,短短的四年,我已經積累了将近20萬的存款。
一天,我在上班的街口等紅綠燈,聽到有人叫我,一扭頭發現是他。但我忘了他的名字,隻記得他好像是我的同學,他顯得很興奮。
後來,我和他就總會在街上“不期而遇”,再後來他告訴我,自初中起他就開始喜歡我,但由于我的成績優秀,一直沒敢向我表白。
他甚至拿出了當時的日記,讓我看他的“暗戀心情”。我很感動。所以盡管所有的親人和朋友都反對,我還是決定嫁給他。但我們并不幸福,婚後七年,我開始竭力和他離婚。
“自動提款機”的勝利逃亡
前夫沒有工作,生活來源全靠我。結婚後沒多久,在1992年初,我出資三萬元為他開了一個小雜貨店。
剛開始他還很認真地在店裡守着,但後來“本性難移”,他開始經常往外跑,找他的“哥們兒”胡混。雇的人當然不會好好幹活,所以店就一直虧損。
剛開始說他還肯聽我勸,後來幹脆不見人影。我的工作很忙,當然就更顧不得店裡的生意。
一年半後,我們的店已經虧完了我的投資,而我們的兒子也出世了,但他仍經常不回家。沒錢了就向我要。我們開始吵嘴、打架,越鬧越烈。我要離婚,他死活不同意。
店盤了出去,但日子仍要過下去。孩子一歲後,他說要做水果販賣生意,我以為他想改邪歸正,就繼續投資。
但他仍不好好幹,生意仍舊虧。再後來他又要跑運輸,但整天不出車,當然虧得更多。我勸他,他反而一臉不在乎:“反正你有錢,怕什麼!”我心寒至極。
婚後5年,他虧完了我所有的存款。我要離婚,他就和我鬧。後來,我的工作因此一落千丈,工資也遠不如從前,但他仍向我要錢(我仿佛是他永不會枯竭的自動提款機)。
我不給,他就跟蹤我,騷擾我,找我的親戚朋友鬧,痞子氣十足,直至鬧得我父母家都雞犬不甯。我開始策劃逃離這個城市。
終于,一天晚上,哄他在家喝了些酒,我拿着偷偷買好的車票,帶着5歲的兒子逃往北京。走的時候,身上隻帶了一個手提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