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劉風(化名)那一年,我23歲。
那時,我剛剛從一所大學畢業,在一家旅遊公司上班。剛工作的我,每個月拿着可憐的薪水,卻一心向往着“小資一族”的時尚生活。劉風是一家貿易公司的老總,年近中年。
我和劉風本是一面之交,後來卻經不住他的“重磅”追求,輕易地被他俘虜。
劉風給了我想要的生活,我心甘情願地做起了他的情人。他愛我寵我,極大地滿足了我的虛榮心。每年休假期間,劉風都會帶我去香港甚至出國購物,一瓶香水、一雙皮鞋就遠遠超過我一個月的收入。
和劉風交往一年多,在無數次纏綿後,我覺得自己用在他身上的心思越來越多,甚至經常去想永遠和他在一起。我覺得,我愛上了劉風。
感情上的變化改變了我和劉風之間的相處平衡,我再也無法滿足現狀,開始向他讨要未來。
可是,在我一次明确的表白後,劉風卻清楚地告訴我,他不可能離婚。為此,我哭過鬧過,甚至還上演過一場割腕自殺的“好戲”。
我不甘心,我年輕貌美,整顆心都撲在他身上,他怎麼能不要我?可我怎麼也沒想到,有一天,劉風的妻子居然大叫着我的名字找到我住的地方,二話不說,揮手就打了我一巴掌。
她的臉因憤怒而變了形,冷冷地對我說:“你以為你是什麼?你就死了心吧,劉風不會和我離婚的!”我渾身顫抖,像隻可憐的小鳥一樣,蜷縮在沙發裡。直到她離去,我才流着淚給劉風打電話。
為了補償他妻子打罵我的損失,劉風答應給我買套房子作為補償。我接受了。
然後,我和劉風平靜地分了手。他妻子說得對,他壓根兒沒有給我婚姻的半點想法。情人有時候就和錢一樣,是身外之物。
4年的情人生涯,除了那套兩居室的小房子外,餘下的隻有心傷。
有一個多月,坐在那間用4年青春換來的房子裡,我喝酒、抽煙、流淚,衣櫥裡那滿眼的姹紫嫣紅不時地撩起我對往事的回憶……
無論怎樣,日子還在繼續。直到那時我才發現,工作就像是根救命的稻草,隻有忙碌,才能無暇顧及心傷。而且,失去了劉風那樣的靠山,我的經濟已陷入危機。
以前我對工作總是應付,和劉風分手後,我開始對工作重視起來。失戀了,如果再失業,那就要命了。
我丢掉那些華麗的服飾,穿上棉布裙,像過了十二點的灰姑娘,恢複到最真實的自己。我認真對待每天的工作,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中。
隻是,每天傍晚忙完工作,我的心情就會陷入低谷。以往那個時候,劉風已經開車在樓下等我,接我去某個美食店或大酒店,4年來,已經成為一種習慣。那樣的夜晚,一點都不孤單。
分手可以很簡單,而改變習慣卻是件艱難的事。
我沒有什麼朋友,做劉風的情人以來,去什麼地方、和什麼人在一起都要小心翼翼,以往的同學和朋友早就疏遠了聯系。再說了,對這種情人落難的現狀,有誰會抱以同情和理解呢?
所以,晚上我經常一個人悶在家裡。把電視打開,卻看不進去是什麼節目;打開音響,聽着音樂,心裡有種莫名的凄涼……我想給劉風打個電話,但我說什麼呢?告訴他我不甘心這樣的結局,對他說我很想念他……那個念了無數次的号碼,終究還是沒有撥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