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性地位正呈現出暧昧交錯的形态:一方面是職場女“白骨精”的大量出現;另一方面,是多數女性主體意識的日益弱化和喪失
趙曉
有一次和一洋女友聊天,她對中國女性的社會地位羨慕不已:男女同工同酬;掌握家中經濟大權;享受着男人的寵愛和關懷;在孩子的教育問題上有絕對的發言權。這一切,在事事講究男女平等、崇尚自己為自己負責的西方,是不可想象的。
但在另一方面,在今天的中國,婚姻已經成了許多女性改變命運的最主要途徑,工作好不如父母好,父母好不如嫁得好,“妻以夫貴”的内涵在當今社會得到了最充分的體現。婚姻很多時候成為通過批發的方式出售自己的一個漂亮包裝而已,許多的婚姻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長期性的賣淫”。
新世紀中國的兩性關系,在經曆了恩格斯所謂的“人類曆史上最早的階級對立”的漫長階段和“婦女能頂半邊天”的短暫自豪之後,正呈現出“最好的時代”和“最壞的時代”并存的複雜面貌。
平等的表象
在父權制宗法制度下,婚姻作為性契約的第一目的就是生兒育女,婚姻隻是為了實現這一目的的性制度。
還好,曆史總是向前的,到了五四新文化運動,一批愛國學子和民族精英緻力于對民族有毒文化的批判,他們強調婚姻應該自由,包括離婚和結婚都應該自由,經過努力,他們的一部分理想實現了。登報離婚、自由戀愛成為風靡一時的新事物。
到了1949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經被婚姻自由所取代,小老百姓是比較充分地享受到了婚姻自由的好處的。但還是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的音符,在那個年代,平民不能犯的錯誤之一,就是生活作風問題。
接下來的文化大革命以階級鬥争為綱,全國上下狠鬥私字一閃念,鬥得妻離子散,鬥得妻兒要和丈夫劃清界線,鬥得婚姻家庭搖搖欲墜。這時的婚姻很多沒有愛情的基礎,要麼是一種生存的簡單聯合,要麼是一種政治的相互利用。比如下鄉的知青屈從于當地的當權者,返城後為了生存又勉強組成家庭,這些跟感情沒多大關系,都隻是為了生計。所以這一批人的婚姻到了80年代中後期紛紛解體,就不足為怪了。
一些老右派平反後,過去的妻子想找他複婚,孩子也來套近乎,他堅決不理睬,說:不外乎看到我的補發工資嘛。政治運動對親情的泯滅和異化,由此可見一斑。
樣闆戲是中國當代文化史上對女性性征一次相當徹底、相當殘酷的否定。《龍江頌》裡的江水英,《海港》裡的方海珍,都隻是站在革命群衆前面指揮方向的領導者,從無绯聞,也不知是否結婚。而波浪般的卷發,那是國民黨女特務的專利。
此一時期的女性,開始享有“半邊天”的光榮,有了勞動和獲得同等報酬的權利,有了婦聯的保護,有了國家分配的政治上的固定代表權,有了“要武”的豪情。
女性權利的此次躍升,更多的是當時政治文化環境總體改善的副産品,是意識形态上的政治正确,而不是女性能力上升的一個必然結果。婦女解放很重要的一塊——思想,并沒有真正得到解放。
愛情的條件
如果說上個世紀五十至七十年代的婚姻被政治操控,八九十年代的婚姻則更多地受金錢左右。上至各地諸侯,下至小老百姓,開口下海閉口經商和賺錢。此時的婚姻也就很數字化了,存款多少往往是決定愛情指數最重要的因素。“男人有錢就變壞,女人變壞就有錢”是這一年代的經典流行語,長盛不衰至今。
而在婚姻的攀附性方面,中國已經發展到了病态的程度,多金的所謂“鑽石王老五”,被畸形的婚姻市場嬌縱得不可一世。男人對女人的要求也開始水漲船高,希望她們掙錢自立;希望她們不要與自己争飯碗,起碼不能比自己強;希望她們是母親是姐妹是情人是老婆是保姆是心理醫生;希望她們身上有三個按鈕:貴婦鍵,仆婦鍵,蕩婦健,可根據需要一一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