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中的女性多數被要求過性行為,有的在男性苦苦哀求下投降了,有的在其“威逼利誘”下屈服了。當然,男性的要求也是合理且能夠被理解的,那麼男人出于什麼原因而要求婚前性行為呢?
其一,鑒定對方是否處女
現代社會裡,盡管處女并不是一個褒義詞,但幾乎每個男人都希望嫁給自己的是一個處女,并且有着處女情結的男人仍然不少。而基于此種情結,确保自己能找一個處女回家,有一部分男人便會不顧女方的一再反對和拒絕,挖空心思絞盡腦汁,要求“以身試處”。
如果試得對方是處女,便就皆大歡喜,打消了自己結婚前的顧慮;若是試得不是處女,便能再作打算,甚至是逃避分手。總之,他們是不允許讓自己冒任何一點危險娶一個非處女回家,社會越是開放,處女越是少,他們便越是想吃下這顆“定心丸”。
對此,我們的觀點是:或許男人的處女情結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值得憐憫的。但這種不顧及女方的感受,以自身的狹隘幹着損人利己,甚至是卑鄙的陰謀勾當,是極為悲哀和無恥的。
其二,興緻使然,迫不及待
我一直認為,沒有經曆過性行為的男人多半是談不上成熟的。因為他們無法從一些細節的感受和交流中,感受女人應該怎樣被男人愛撫,這種愛撫是有所為也是有所不為,是放蕩也是忍耐,是溫柔也是野蠻。
而對于一個沒有和你結婚,并且暫時還沒有想好或者是不願意把身體交給你的女人來說,也許就隻能是愛撫、體諒和忍耐了。
在我們看來,如果做到了這一點,那就更是一種愛了,是這種愛讓他們變得理智,變得能壓抑住方剛的興緻,變得雖迫卻又能待,變得能夠在欲望與責任間進行權衡,而這後面的成熟遠比僅僅靠性行為獲得的成熟要可靠、長遠和勁道得多。
其三,認為隻有給他了,才是真的愛他
說實在的,筆者至今都想不明白流行在網絡上的這樣一個歪理——愛他就給他。于是我不禁要問:難不成一個女人愛上一個男人就一定非得把身體給他,而且這種給必須是在婚前,在他完全不能給她于任何保障的婚前?我想怕是這種論斷是既不符合邏輯,又不合情義吧?天底下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更沒有無緣無故地付出。
任何東西的付出,都隻有心甘情願了才可靠,隻有水到渠成了才真實。否則,任何強加的,或者是帶有私毫勉強的,都是不道德和可笑的。
在這裡,想對所有持有此種想法的男人說的是:如果你真的愛她,并且想得到她,那就好好對她,用真心對她,解決好她所有的後顧之憂,打消她心中任何的顧慮,讓她做到心甘情願,并且義無反顧地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