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提示:我老公是公職人員,一旦起訴這件事情就曝光了,這也是他不願意的,有其他的辦法來處理這件事情嗎?
在跟我老公十年婚姻的今天接到小三談判電話時,不亞于一個悶雷劈下來。
我老公是個公職人員,出差和應酬的機會比較多,而這些年我也忙于工作賺錢,其個性比較強勢,什麼都自己做主解決。事情發生後我老公承認了錯誤,雖然和好可我心理總是有陰影,老想起他們在一起的那些爛事,更讓我耿耿于懷的是我在外面辛苦打拼,我老公卻用自己攢下的私房錢給小三買房,買車。小三還當我的面要求我退出,她說她永遠愛我老公,說已經為他堕了兩次胎,其間這個女孩子和她母親經常發辱罵短信騷擾我。
這段時間我真的覺得崩潰了,婚姻處在兩難中,畢竟十年的感情真的難舍棄,不離心裡過不了這個坎。你說我現在怎麼辦呢,我想到法院去起訴這個女的,起訴他為小三支付買方車的費用,該費用來自我們夫妻共同财産,我作為原配就有權向法院以侵犯夫妻共同财産權為由提起訴訟,向“小三兒”“二奶”索要錢款,法院是否受理?能否根據情況做出相應處理呢?
我老公是公職人員,一旦起訴這件事情就曝光了,這也是他不願意的,有其他的辦法來處理這件事情嗎?
專家回複:
留好每一條小三發給你的辱罵短信,這些不僅僅能證明她和你老公存在“過錯行為”,也是小三對你人格上的侮辱,你将這些短信詳細的先給你老公過目,看看他是一個什麼樣的處理态度,至少能激起他對小三的反感,自然也會害怕“引火上身”而想到退路。當然,你還可以選擇報警,讓警察“訓誡”一下她,若這些都無法制止她的瘋狂與放肆的話,大可訴諸法律,要求她停止侵害并賠禮道歉及索要精神賠償費。
至于你想追讨老公給小三所買房車,原則上這是你老公的一種贈與行為,你無權利直接向小三追讨,但也不是說完全沒有辦法追讨不回來,你可按這幾個步驟來走:第一步,先把你老公争取過來(如采取挑撥老公與小三的矛盾,讓老公主動回心轉意;和老公直接談判等);第二步,要你老公拿出當初為小三買房車的證據(如轉賬證明等;若他拿不出來或不願意拿出來,你就要自己暗中取得這些證據,如查你老公銀行賬戶流水,買通房産中介及汽車銷售商出具或拿到原始購買憑證等);
第三步,先行和老公談判,要求他必須配合追讨房車費用,你就說他是用夫妻共同财産購買嗎,切未經得你同意;第四步,上述第三步失敗的話,你可以以老公在婚姻持續期間轉移夫妻共同财産為由提起訴訟,并向法院申請将小三做為相關利害人(第三人)參加應訴,這一步最重要是證據,也就是說你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小三的房車系由你老公出資所購買,反之,将承擔舉證不利的敗訴後果。
既然你提到老公是公職人員,害怕起訴而影響仕途,那你倒可利用他的這點擔心,對他攻以心計,争取你老公的主動配合,不過,若你老公真能徹底斷絕與小三的往來,你也就沒有必要去費神,那種起訴或撕破臉皮的做法極有可能毀了你的婚姻。畢竟,幸福的婚姻和和睦的家才是你真正所需要的,而權當你們家破财消災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