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開車送走了我的老婆和嶽父。這不是普通的送,是我做的痛苦但沒辦法的決定:和老婆先分手兩個月再看看到時我們彼此是不是還舍不得對方。我雖然心痛,回來的路上我還是失聲痛哭。但我畢竟不能接受她的這次過分的行為,因為已經觸碰了我的底線。
我老婆是湖南祁東人,我們相識2007年4月,2008年4月結婚,2009年6月27日分手。有個女兒現在11個月大。我們相識去了深圳的南澳海邊,5天前我們再次去了南澳的海邊玩。5天後我們竟然會分手。究竟是造化弄人還是命中注定?
我們平時會吵架,激動時我會動手。事後我真的很後悔,我也下了決心要改掉這個臭毛病。事實也證明我有這個毅力,我做到了再沒動手。但現在我好矛盾:究竟是不是我的改變讓她變的肆無忌憚?她竟然第二次罵我的媽媽;放屁;,罵我爸爸;你媽個蛋;。被我爸爸扇了個嘴巴。她覺得好委屈馬上打電話叫來了他弟弟和爸爸。更讓我不能接受的是他們沒有責怪和指責我老婆,竟然說是我的不對,說我沒有處理好婆媳關系。多怪異的結論。把矛頭都指向了我,和我老婆沒什麼關系了。嗚呼,哀哉!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我爸媽幫我們照顧小孩大了,說要回老家一段時間。再三挽留不住,就我們一家一起去買好了火車票,回來做晚飯時,老婆問我在什麼菜,我說買點排骨,她就不同意,我就說了句:你怎麼什麼都不聽我的呢?她就生氣了,說我什麼都不如别的男人,連我朋友的一半我都趕不上。我說大門永遠對你敞開的,你看不起我就随時走人。所以她就打電話告訴她爸爸說我趕她走。這時我爸媽也從外面回來了,就平息我們的争執,結果就有了上面的情況,罵起老人家了。最重要她的家人沒有批評指責她,還說他們那裡的風俗是老婆最大,什麼都要以老婆為主。讓我汗顔加憤怒。所以我就做了這個決定分手2個月,再看情況彼此能否真的分手。我是看在我女兒的分上。要不直接離婚!很堅決!雖然心痛,但不得以而為之。
我送他們走的時候,我女兒在睡覺,我老婆都沒看女兒一眼,沒表現絲毫的不舍和心痛,就直接出了門。難道你的心就堅硬如鐵嗎?
我隻是把我内心深處的痛寫出來望減輕痛苦,最重要是懇求各位朋友指點迷津,我這樣的決定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