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許多人臆想的那樣,我就是一個“被潛規則”了的秘書,是你們眼裡那種靠着漂亮臉蛋和心計混迹職場的壞女人。但如果你因此就認為我本性如此,那我必須站出來,為做我們這行的女人說幾句公道話。
當年考大學填志願,父母堅決反對我選擇“文秘”專業,那時他們的理由是,做秘書就是給老闆打雜,會很累很沒出息。現在我才知道,其實我的父母和許多人一樣,對女秘書這個職業充滿了偏見,隻不過他們那時不好對我明言而已。
但是,性格叛逆的我還是不顧他們的反對,選擇了“文秘”專業。大學裡,我們“文秘班”清一色的女生,個個聰明漂亮,多才多藝。我們中間大多數人想法很簡單,就想着畢業後找個好點的公司,跟一個好點的老闆,可以從他們身上學到許多管理經驗,将來還可以自己當老闆。
當然,那時也有少數女生,還沒畢業就去上班了,每天都有老闆開車接送。我們知道那意味着什麼。很自然,像我這種清高而又自愛的女孩,很看不起這些女生,就像你們現在也看不起我一樣。
大學四年,我甚至連戀愛也沒有談過,一直在學習專業知識,就想着畢業後自己能夠憑着本事吃飯,而不是靠臉蛋去找工作。
然而,畢業後的求職經曆,徹底粉碎了我心底那些單純的願望。第一次面試,老闆是個胖子,明目張膽地要求我陪他去香港“出差”一周,算是實習期。我當即憤怒地摔門而去。接下來幾次,我頻頻被這些老闆的“暗示”,有兩次甚至被動作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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