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我師範畢業,被分配到一個偏遠的村莊任校長。當時,師範生很少,女師範生更是稀罕,因為女師範生一般不會被分到很偏遠的鄉村,既使分配了,她們也很快就被其他單位的未婚男士或本校的未婚老師“近水樓台先得月”了。因此,工作在偏遠山村的小學男教師就隻好追求那些女民辦教師了。我也愛上了一位女民辦教師,她是我的初中同學,在鄰村任教,我們有過一段很美好的交往,她給了我很多快樂和思念。後來,我家遭了一場火災,不久,當我欲向她求婚時,卻驚悉她已另攀高枝。
這一變故,讓我對愛情和婚姻有點心灰意冷。那時,我剛參加工作,家境也不好,便一門心思拼命地讀書、寫作,不久,我的作品被印成了鉛字,後被破格調入鄉中學。打拼了幾年,父母見我還沒有談女朋友,便常在我的耳旁唠叨我的婚事,講得我心煩氣躁。我想,也好,隻要有合适的姑娘就先訂個婚吧,省得讓父母惦念。我便賭氣對父母說,那你們就随便給我找一個吧。
過年後不久,母親托人帶信給我,說是媒人給我介紹了一個女子,是鄰縣安遠鄉的一個老師,要我按媒人約好的方式去和姑娘見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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