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逛街、養孩子統統AA,向老公借錢還要付利息。
AA制婚姻讓我窒息
口述:若雲,女,35歲,公司職員
文字:褚睿雅
若雲說:“在外人的眼裡我很幸福:丈夫工作體面、收入不菲,我的工作也很穩定,收入頗豐,外加一個活潑可愛的兒子……我也自欺欺人地想:我是幸福的,他是愛我的,沒我活不下去。實際上可能并非如此——雖然我們都不缺錢花,可他還是愛錢勝過愛我。”
結婚後,我們就自己管自己的錢
認識老公的時候,我才20歲。那時候覺得他很好,人很實在,于是我選擇了他。決定和他結婚的時候,我壓根兒就沒想過金錢的問題。在衆多的追求者中,老公的條件算是差的,要錢沒錢要地位沒地位,但我還是義無返顧地選擇了他,因為我希望實在的他可以給我一生一世的愛情。
剛結婚的那幾年,他的事業在起步階段,我們過得雖然比較清苦,但我覺得還蠻幸福的,起碼沒有覺得他愛錢勝過愛我。
結婚以後,本來我是想把我們的錢歸到一起的,這樣理财比較方便,但他說還是各歸各的好了,反正也沒多少錢。我想想也是,那時候我們的确沒多少錢,一起花和分開花沒差别,一樣都沒得剩。所以,就讓他交一部分錢做家用,剩下的就由他自己放着了。
一年後,我們的兒子出生了。有寶寶以後,開銷大了很多,一個月至少要多花一千塊,他交的幾百塊生活費根本不夠用。于是,我對他說,想換個方式來 支配我們的收入,把一個人的工資全部用作生活費,另一個人的存下來。他想也沒想就說:“還是分開比較好,孩子的生活費我多出些好了。”
我覺得挺不高興的,我們是一個家庭,一個整體,平時分那麼清楚也就算了,現在孩子的生活費也要分攤,又不是離婚的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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