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2歲。沒有婚姻,有愛情。
我不是他的情人,我到死都不會承認這個對彼此身份的定義——我們是親人,永遠的親人。
母親29歲守寡,撫育我長大。她曾經悲憤地扇自己耳光,說自己哪輩子造了孽,讓自己的女兒經曆這樣的折磨。
我知道母親希望我得到屬于自己真正的幸福,而不是糾纏于一段不屬于自己的愛情。可一個人一條路,人生隻有選擇的不同,沒有對錯。
認識潘馳的時候,我25歲,大學畢業沒畢業多久,在一家公司做德語翻譯。
我們的相識很偶然。公司的複印機出了故障,又有文件急着要印,一時着急,我也顧不上太多,隻好到隔壁的公司借用。
有一家軟件開發公司的門半開着,我推開後,隻見一個男人在操作電腦,我有點唐突地說明來意。
他放下手中的工作,幫我把資料複印好交給了我,沒什麼多餘的話,我說了聲謝謝就走了。可就是萬萬的想不到, 唐突認識的這個男人就這樣走進了我的生活。
在這之後,午間在寫字樓餐廳遇到,我們會像熟人似的坐在一起吃飯、聊天。正值青春妙齡的我就這樣渾然不覺地對他動了真情。
我們相愛了。愛情一躍成為我夢想的全部内涵。
我急急地讓他去見我的家人,他卻不肯。他說有一件事情他要解決好了,他才有臉面去見我的母親。
他說的這件事情就是和原來的女朋友姬娜分手。
姬娜是潘馳以前在太原的女朋友。他不在家的時候,姬娜就以兒媳的身份出入他家,替他照顧父母。
分開久了,兩人的距離也越來越大。他提出分手,姬娜接受不了服了安眠藥,被救了過來。他不敢再提了,就這樣一直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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