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除非診斷确實,最好暫不用藥物作預防性治療。否則可造成診斷不明确,使接觸者顧慮重重,心理壓力大;盲目使用抗生素還可造成接觸者經濟損失,并産生細菌耐藥性。但在下列情況下,應采用藥物預防性治療: (1)接觸的性病患者是确診的,接觸者有多次接觸史而又未能采取預防性措施。 (2)接觸者是晚期妊娠婦女。晚期妊娠婦女接觸性病後,受傳染的可能性很大。 (3)接觸者因種種原因不願接受一系列檢驗,一時又難以确診,特别是接觸過淋病患者的婦女,延誤治療時期可能引起盆腔并發症。 (4)接觸者準備作長期出海航行,或準備作長途旅行,途中又缺乏相應的治療條件。 (5)接觸者如不治療,一旦發病,很可能傳染給其他人。 所以,性病接觸者是否要用藥物預防,應加以判斷,區别對待。凡是有懷疑或未能經檢查的接觸者不應盲目采用預防性用藥,應嚴格遵守先診斷後治療的原則。與性病患者接觸後,切勿隐瞞病情或擅自亂用藥,不論是預防性用藥或治療用藥,均應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