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2001年入夏後,河南省沁陽市警方根據一條舉報線索,經深挖細查,費盡周折,震驚中原大地的一起特大系列搶劫、強奸案方才告破。罪犯張春利,是一個年僅25歲的“二進宮”人員。從去年7月至今年6月,他流竄在沁陽市西郊一帶,連續進行搶劫、強奸犯罪,受害女性有記載的競達23名。其實,這個案情本身并不複雜,罪犯作案手段也談不上有多麼高明,但由此案引發的話題卻是沉甸甸的。在這23名受害女性中,有幹部、教師、工人、待業青年、打工者,學曆最低者初中文化,最高者達到大學專科。她們身遭不測的地點大部分都在家屬居民區,有的甚至距國家機關所在地、公安專政單位僅有幾百米之遙。受害的時間也基本發生在晚上9點至淩晨1點左右,也就是慣于消閑的人們納涼之時。令人不可思議的是,面對強暴的歹徒,本可呼救一聲、抗争一番就免遭不測的,但競無一人奮起反抗,無一人事後報案。最後,還是一位在這些受害女性中學曆最低、處于社會最底層的打工妹,因不堪罪犯不斷的脅迫,幾經猶豫,才奮然告發的。案件告破,執法者并不覺輕松。接下來,幹警們根據罪犯供述,馬不停蹄地向受害者調查取證。出乎意料的是,很多受害女性态度冷漠,有的避而不見,有的躲躲閃閃,有的幹脆矢口否認……如今,作惡多端的色魔已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曆經噩夢的人們又生活在平靜之中。但是,生活中出現的疑團使我們總是難以釋懷。因為,又有誰能保證,類似的噩夢不再發生?我們真的無法讓自己輕松。人物一:受害者的隐衷----邁出這一步需要的是勇氣,我沒有這個膽量28歲的女工金某,是此案受害者之一,高中文化程度,有一個幸福的小家庭。我家住在西區一棟居民樓的四層。那日下班吃過晚飯,因為丈夫出差,孩子在奶奶家住,一個人覺得很無聊,就坐在電視機前看文藝節目。插播晚間新聞時,也就是夜裡10點整,猛然想起白天騎的自行車還停放在樓下。現在的小偷多,家屬區丢自行車的事時常有,我不敢大意,就關掉電視機,鎖上門,走下了樓。家裡在下面還有一間貯藏室。看到自行車還停放在那裡,我就打開貯藏室推了進去。誰知,剛把自行車放好準備出去,冷不丁背後出現一條黑影,我吓得不待張口大叫,嘴就被一隻大手死死地捂住。黑暗中,隻聽一個聲音低吼:“甭喊,聽話就留你一條活命!”就這樣,在自己的家門口遭到強暴,我又氣又恨。歹徒在施暴後,早已逃之夭夭。我想喊,卻沒敢喊出聲,我想叫,可怎麼也叫不出來。其實,那個時候附近的一樓人家,燈光還亮着,隐隐還可聽到裡面的說笑聲。也不知當時出于一種什麼心理,反倒擔心驚動了四鄰,好像自己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兒。帶着屈辱,我沒有再回到家中。半夜裡,敲開了最要好的朋友舒楊的家門。一見到她,淚水止不住嘩嘩直流,一切不知從何說起。等到心神稍微有點安定,舒楊才慢慢地細問原委。等我吞吞吐吐地把事情講完,舒楊氣得滿屋子跺腳,大罵世道的不公,大罵色狼的惡行。等罵夠了,罵累了,又顯出一副憂心忡忡的焦灼,問我準備怎麼辦。心靈遭此重創,亂哄哄的,自然理不出頭緒。于是,舒楊顯得很胸有成竹,細聲慢語地勸慰我千萬别去報案,并用身邊已出現的人和事仔細分析,反複權衡利弊,得出的結論是:不管心疼肚疼,這口惡氣也隻能“打掉門牙忍着往肚裡咽”了。那些天,我思來想去,實在憋悶得發瘋。我是一個女人,對孩子是母親,對丈夫是妻子,在單位裡是職工。今後要在家庭中生活,在社會上混個面子,這種事一說出口,丈夫怎麼看,周圍人如何饒舌?身邊的例子不是沒有,明明是受害者,名譽卻無端被敗壞,走到哪裡都好像矮了半截,一輩子背上了精神包袱甩不下。鬧不好,家庭還會破裂。屈辱傷害能忍則忍,而來自家庭和社會的誤解,比刀子穿心還痛哪。不錯,公安人員第一次上門取證,我又惱又羞不予配合,态度也不大好。本來,這口惡氣忍了也就算了,一切剛恢複如常,又要去揭那剛愈合的傷疤,不難受才怪。這下,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丈夫雖沒有很責怪,可在家裡的表情極不自然。他是一個很要面子的人,家裡出了這種事,心胸再寬,思想上也一時難以轉過彎。再看看周圍人眼光中的那種複雜,誰能說得清道得明。出了這種事的女人,最說不得嘴呀。當然,不反抗,不報案,決不是把這件事看得很淡很淡。相反,它留在心靈的傷害,是很難彌合的。此時此刻,我相當敬佩那些身遭不測而奮勇抗争,直至把惡人送上法庭的姐妹。要知道,那是需要多大的膽量和勇氣啊。而我缺乏的,恰恰就是這一點。但是,我相信世上有因果報應,壞事做多了總會遭報應的,遲早會有人管的。說這些話時,金某聲音發顫,渾身發抖。看得出,這位曾身遭蹂躏的無辜女性,擔心來自家庭以及社會的壓力,更有甚于撫慰自身精神上的創傷。人物二:作案者的坦白----其實心裡是很虛的。假如她們反抗,也不敢那麼放肆張春利,矮矮的個頭,小小的眼睛,一副沒精打采的孱弱身子。在高牆鐵網下接受訊問,他顯得十分猥瑣,令人生厭。我在家裡是獨子。中年得子的父母對我那真是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摔了。自然,幾個姐姐也處處讓着、忍着。無形中,我在家裡成了“老大”。在這種環境下長大,培養了我任性、懶散、自私自利的性格。上學時,最讨厭上課,一聽老師布置作業,就頭痛得要命。因而,小學剛畢業,任憑誰規勸,我也不再念書了。晃蕩了幾年,父母擔心自己的兒子瘋野了闖禍,就通過門路,在市裡一家工廠給我找了一份工作。那份工作比較輕松。無聊時,我常湊到工友之間,津津有味地聽他們講男女之間的那種事,或說笑着一些上不去台面的黃段子。那真是一劑嗎啡,刺激得人異常興奮。閑暇時,邀三兩個臭氣相投的朋友,溜到錄像廳看錄像,尤其是鏡頭上男歡女愛的事,覺得有滋有味挺稀奇。時間長了,難免就想入非非,不能控制。有一次,路遇一模樣俊俏的女人,想強行和人家幹那事,結果進了監獄。你問我為啥又“二進宮”?我當然知道這是犯法的事,可總是抱着僥幸的心理。一開始,我也很害怕,有了上一次犯事的經驗,做起“活”來謹慎多了。頭一次,我一吓唬,受害的女人就像小綿羊一樣,服服帖帖。過了一段時間,風平浪靜,我的膽子越練越大。後來,我也琢磨,就把作案的時間都安排在晚上9點至淩晨1點左右,目标專門盯在單身獨行的女子身上。遇到她們,我一詐唬,她們乖乖地跟着我就走。有時,作案時也碰到過相遇的行人,但現在管閑事的人不多,他們也不大理會我在幹什麼,加上女的又不敢吭聲,因此也一次次都能得逞。記得去年夏日的一天夜裡,在離公安局隻有幾百米的路上,我又捕捉住一個“獵物”。不過,這個女人高個頭,身體看上去很強壯。那時我就想,吓唬不住她,就趕緊溜。誰知,我掏出玩具刀,低聲一吼,她就渾身哆嗦。不費吹灰之力,她就被我脅迫到附近一間廢棄的小屋。完事後,本想威脅她事後不準報案,想不到的是,她競哭泣着低聲央求:“我是有家有女兒的人,出了這種丢人現眼的事,讓我以後咋擡頭做人?求求你,咱們以後井水不犯河水,誰也别再找誰麻煩。”聽聽,她還求起我來呢。我吃飽了撐的,誰還敢再招惹你?也甭說,還真有冤家路窄的時候。那也是去年秋天的一個中午,因為白日無事,我在市區裡軋馬路。在一家人來人往的商場門前,我駐足那裡猶豫着是否進去閑逛。突然,一位熟悉的年輕女性,正好和兩個女伴從商場中走了出來。刹那間想起,那位正是自己前天夜裡強暴的女人!一時,我渾身冷汗直冒,心裡狂跳不已:完了,完了。躲避已經來不及。我正想拼命逃之溜之。奇怪的是,她瞅見我,先是一怔,随後臉馬上紅了,裝做不認識的模樣低着頭從我身邊擦肩而過,很快就融入了攘攘人流。虛驚一場啊!犯法的事兒,我也膽戰心驚。那次回去我才發現,褲檔裡尿濕了一大片。點評:做賊畢竟心虛,邪惡終究見不得陽光。可惡的歹人之所以連續作案得逞,就在于摸透了我們人性中的某些善良的弱點。人物三:旁觀者的感言----對罪犯的痛恨自不待言,但為了正義需要付出代價安姗,女,38歲,大學本科文化,中學教師。因為和受害人小妮同一宿舍,平時關系又鐵得很,肚裡還真有話要說。案不發,我們真的一切都還蒙在鼓裡。現在仔細一回憶,那時小妮也真有點反常呢:表情呆闆,不言不語,整個人瘦了很多。勸是勸過,效果不大。女孩子的事多秘密,我誤以為是戀愛正鬧心哩,沒往深處想。問我遇到這種事咋想?假如我遇到歹徒,決不會像遭到不幸的姐妹那樣忍氣吞聲,我會勇敢地捍衛自己的尊嚴。也不能說沒有後顧之憂,家庭、社會的壓力暫且不說,僅無休止地接受詢問作證就讓人受不了。發生一起這樣的案件,從受害人報案到最後結案,公檢法機關都要詢問被害人,自身心靈受到傷害,精神遭受創傷,往往不堪回首。然而,每接受一次詢問,還要把細枝末節詳詳細細講得清楚明白,提供那些令人難以啟齒的證據,确實讓人感情上難以接受。有時,警車呼嘯着直奔你的住處或工作場所,當着家人和同事的面,弄得滿城風雨。本來是受害者,倒好像做了丢醜的事一樣。碰到這種事,也真難為了無辜受害的姐妹們,不是有人說過:“甯可打掉門牙往肚裡咽,也不願站出來去作證。”細想想,也不能責怪受害女性的軟弱,什麼事情總有它的深層原因。當然,司法機關都是在按照法律程序辦案。換一種角度看,人家沒日沒夜玩命,還不是圖個國泰民安?我隻想說,為了正義,有時的确需要我們付出一定的代價。點評:隐私案件,理應依法替被害人保守秘密,辦案人員應多體諒受害人的處境。人格的尊重,是一切執法藝術的最佳境界。人物四:辦案人的告誡----法律是最好的“護身符”,保護自己就須知法懂法吳大富,男,56歲,主辦此案的檢察官,從事法律工作22年。這樁特大系列搶劫、強奸案件,在社會上産生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也是我們政法機關曆來嚴打的重點。類似的案件時有發生,辦理起來,我和同事們都有一個共同的感受,那就是,難!很多受害的女性,在遭受狂妄之徒的不法侵害時,由于諸多内外因素,思想負擔重,思前想後考慮的問題複雜,最後屈辱地隻好吃“啞巴虧”,不敢報案,不去檢舉。即便報了案,因缺乏法律知識,不注重保存證據,時常延誤了時間,給打擊犯罪帶來很大的困難。甚至有不少強奸案件的被害人,在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後,經不住說情者的無理糾纏,擔心日後遭到打擊報複,或者經不住金錢物質的誘惑而半途翻證,使司法機關陷入尴尬的兩難境地,而犯罪分子則逍遙法外。當然,司法機關在辦理此類案件時,也應在充分尊重女性的基礎上,改進工作方法,講求工作藝術,視受害者如親人,樹立緊迫感和責任感,以對人民群衆高度負責的态度,幫助受害女性解除精神壓力,解除她們的思想負擔,鼓勵她們勇敢地站出來,與犯罪分子作鬥争,并恪守職業道德,嚴格按照法律對隐私案件要保密的有關規定,排除執法過程中人為因素的幹擾,真正用法律去保護婦女的人身權利不被侵犯,使社會醜惡現象無處藏身,還我們社會一個明亮幹淨的世界。點評:對于身遭不幸的受害女性,全社會都有責任用愛心撫慰她們遭受的精神創傷,司法機關責無旁貸給不法之徒以嚴厲制裁。隻有依靠法律讨回公道,才能赢得民心,赢得信任,赢得社會的安甯。但實現這一目的,僅靠公檢法機關的努力還遠遠不夠。發生在河南省沁陽市的這起特大系列搶劫、強奸案件告訴我們:沒有受害人自覺的法律意識和勇敢地站出來與犯罪分子作鬥争的勇氣,沒有廣大人民群衆的理解和支持,沒有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社會正氣,犯罪分子将還合肆無忌憚地作惡!這場噩夢的發生,不啻一記警鐘,振聾發聩,令人深思。我們不妨冷靜地反思一下:生活中,我們究竟缺少點什麼?希望答案就在您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