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青年人在結婚登記前才去做婚前檢查,這樣做就太遲了。一是結婚前要忙于準備,身體很疲勞,精神又緊張,不宜做全面健康檢查;二是一旦檢查出患有不宜馬上結婚的疾病,需治療後才能結婚,往往使自己措手不及;三是從優生學的角度不宜婚配的青年男女,會在即将結婚時才發現,從感情上難以接受。因此,婚前檢查應該早一些為好。婚前檢查什麼時間最好,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①雙方或一方家族中有遺傳疾病的人,在即将确定戀愛關系前應做婚前遺傳病咨詢,對是否可以婚配,未來的子女遺傳病的發生幾率如何,請醫生指導,以便早做出分手或繼續戀愛的決定。
②婚前檢查應在婚前半年左右為宜,發現異常可及時進行治療或矯正。
③結婚前3個月應在醫院或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站(室)接受性生活及避孕方法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