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甘肅通渭教師強奸學生案在該省定西市中院開庭審理,定西市中院一審判決通渭教師成某死刑。
小學教師以檢查身體為由多次強奸13歲少女
男性教師以給學生輔導功課為借口,将女生騙到隐蔽處進行奸淫,如此惡劣行徑早已司空見慣。而通渭縣常河鎮某中學老師成某卻在這一醜惡的舞台上,大顯其能,将18名女學生(16名為幼女)奸淫70餘次,其中4次未遂,可謂登峰造極,堪稱教師強奸女學生的終極版本。
三四年級的女學生,正是花季少女年齡,對于“性”知識處于懵懵懂懂、一知半解狀态,因而對來自老師的性暴力、性誘惑毫無防範能力。由此引發了兩個問題,一是老師為何敢向少女特别是幼女下手?二是女生咋那麼容易被老師強奸?
先來說說第一個問題:老師之所以膽敢将魔爪伸向少女直至幼女,原因很簡單,一是利用得天獨厚的工作之便,學生聽老師話乃天經地義,順從與配合讓老師的陰謀屢屢得逞;二是掌握了學生的膽小怕事心理,在老師的威逼利誘下,女生不敢将實情告知家長,使得老師有恃無恐,最後竟然發展到對多名女同學同時強奸的地步,正所謂色膽包天;三是三、四年級的女學生尚處于發育初期,一般說來不會因一兩次強奸而緻其懷孕,成某正是掌握了這一生理常識而對女生蹂躏有加,毫無顧忌。
再說說第二個問題吧:那麼多女生被老師強暴了,緣何保持集體沉默?主要原因不外兩個,其一,對那麼小的學生而言,在老師面前永遠處于弱勢地位,誰也沒有想到或者根本不敢反抗、告發;其二,學生的世界觀、價值觀及羞辱認知尚未完全形成,認為滿足了老師的獸欲,就能博得老師的歡心,為了得到老師廉價的表揚“賞賜”,不惜委曲求全,甯可身心受到摧殘與傷害。
以成某為代表的禽獸教師,其作案現場驚人地相似抑或完全一緻,那就是教師宿舍,休息的地方演變為羞辱、邪念的場所,可見其隐蔽性很強。要斬斷伸向女生的魔爪,教育部門不妨在禁令中加上一條,嚴禁教師以輔導、補課為名,将學生特别是女生帶進宿舍,老師要想在宿舍之外的公開場合施暴,絕非輕而易舉。
奸淫女生70餘次,成某喪心病狂,禽獸不如,玷污了人民教師神聖稱号,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其死刑,實在是罪有應得,死有餘辜。從某種程度上說,師資隊伍不純潔,禁令不嚴格執行,還會出現第二、第三個成某,校内性醜聞事件折射教育之痛、管理之痛,豈能一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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