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梅在給我的手機短信中說:“曉颦,我很痛苦,想接受你的采訪,作最後的掙紮。”這條短信是在深夜發出的,這似乎更加重了“掙紮”的味道,隻是我讀到的時候,已經是翌日早上。我當即給阿梅複信約她見面,她告訴我她在深圳,希望能通過電話傾訴,我隻好同意了。
電話中,阿梅的聲音有些沙啞,她告訴我自己是“離家出走”去了深圳的,這樣做是在跟老公賭氣,不過,她此刻已經開始後悔了。6年前,一個偶然的機會,我認識了後來成為我老公的這個男孩。
記得那天是在一個朋友處玩,她給我看了一些照片,拍得很漂亮的風景照,我看了愛不釋手,這個朋友看出我很喜歡,跟我說,這出自她一位朋友之手,是個開照相館的男孩,如果我想要照片的話,可以直接找他,她同時給了我那個人的地址,那個地址剛好就是我的家鄉。我按照那個地址給那個男孩寫了信,從那之後,我們便成了朋友,但是一直都沒有見面,隻是電話和短信聯系。我很佩服他的攝影技術,平時的交流也更多的限于攝影方面的話題,不過,随着時間的推移,我們的話題也逐漸擴大,而且彼此感覺很有共同語言。他給我的感覺是一個很成熟、穩重的人,這種成熟遠遠超出他的年齡,盡管,他僅僅比我大3歲。
第一次見面是在半年之後。那天其實是一次朋友的聚會,有很多人,但是我沒有想到,他竟然第一眼就把我從人群中認出來了,這讓我很驚訝,我在心裡想,這莫非就是所謂的“緣分”?他給我的第一印象正像我之前的感覺-成熟、穩重,我在一瞬間對他有了一種很特别的感覺,我也說不清楚這到底是什麼感覺,但是有一點卻很明确,就是覺得他一定是一個能給我安全感的人。更讓我感覺我們很有“緣分”的另一件事情是,有一次我在半路等車回家,而他是打的經過,恰好就在那裡碰上了,我覺得這種幾率真的很小,這難道不是緣分嗎?從那之後,我們的關系似乎又更進了一步,彼此都表達了對對方的好感和願意相處的願望,交往也越來越頻繁和親密了。
在交往了兩年多之後,也就是2005年,我們結婚了,不過,我們的結婚是“約定俗成”的那種婚姻,并沒有辦理法律手續,像這種形式的婚姻在我們共同生活的那個農村地區司空見慣,很多夫妻都是要等到孩子快上學了才去補辦結婚登記手續的,大家并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對的,反而是,更多的人覺得結婚登記純粹是“多此一舉”,人們更加看重的是世俗的禮儀,那種形式也更能被人們所認可,也就是說,假如一對男女在村裡辦喜宴請客了,大家就承認他們是夫妻了,不管他們是否有登記,相反,要是他們已經登記了卻沒有請客,大家是不會承認他們是夫妻的。結婚之後,我們一起到汕頭打工,但是一直都沒有找到特别滿意的工作,收入不是很多,加上還要租房子,經濟有點入不敷出,因此,在汕頭幹了半年之後,我們經過再三考慮,還是決定回老家幹他的老本行比較好,于是,雙雙回家開了一家小小的照相館。
我們的照相館雖然不大,但生意還不錯,隻是,我并沒有因此而過上開心的日子,反而是越來越郁悶,因為,我整天要受婆婆的氣。我們剛結婚時,考慮到家庭的經濟并不寬裕,而且我們的年齡又都不大,就商量好暫時不要孩子,等幹幾年之後經濟狀況有所改善再生不遲,但是,沒想到才過了短短半年,婆婆見我的肚子還沒有什麼“動靜”,就開始指桑罵槐地說一些很難聽的話,弄得我心情很不好,我有時候忍不住就跟她頂嘴,因此,婆媳關系漸漸惡化,以緻後來我生下女兒之後,她對我的态度也沒有半點改善,甚至變本加厲,在我坐月子時就故意處處為難我,我越想越生氣,感覺在那個家一刻也呆不下去了!因此,在我女兒剛滿7個月大時,我就把她丢在家裡,一個人跑到汕頭打工來了,那是去年夏天的時候。
我在汕頭幹的是服務行業,工作很辛苦,一天要站十幾個鐘頭,每次下班,整個人都會累得散了架似的,動都不想再動一下了。但事實上,身體的累對我來說還不是最折磨人的,更折磨我的是精神上的寂寞和對家人的思念,雖然離家不是很遠,我一般沒有特殊情況也是半個月回一趟家,但是,畢竟我的女兒才剛剛幾個月大,那麼小就讓她離開母親的懷抱我實在是于心不忍,假如不是家裡實在呆不下去,我說什麼也是不願意丢下她的。每天晚上躺到床上,女兒活潑可愛的樣子就會浮現在我腦海中,而這個時候,淚水就會不由自主地洶湧而出。我一個人離開家,除了因為跟婆婆關系不好,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想多賺點錢,以後我們可以過上好一點的日子,畢竟靠我老公一個人打拼也是很辛苦,我這樣做也是想替他分擔一點吧,我希望他能理解并支持我。但是我沒有想到,每一次我打電話給他,他不但沒有我期待中的噓寒問暖,反而,他對我的态度特别冷淡,這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剛來上班時,有個同事很喜歡跟我說話,我能感覺出來他是對我有意思,可能也不知道我是已經結婚有孩子了吧,他既然沒有明說,我也就不便挑明。有一天我回家了,晚上睡覺前他又給我打電話了,我跟他聊了幾句就挂機了,當時我老公就在旁邊,可能聽出來對方是個男的吧,他的臉色頓時很難看,而且整個晚上都在生我的氣,不再搭理我。事實上,我跟那個同事根本就沒有什麼,倒是有一位顧客對我不錯,而且我對他也有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