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他們離婚二個月後,快過年了那天去商場,我們在商場門口遇見了他前妻,在我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她就給了我兩巴掌,接着她們另外兩個人就抓扯着孩子他爸不放,就指使他兒子對我動手,雖然隻有十三歲,身高卻是一米七五,體重是160斤,在我還認為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他就一腳把我踢翻在花盆上......後來在商場保安的幫助下我才能脫身,身上多處的抓傷,瘀傷;頭上也腫了包,主要是心裡傷的太厲害,不敢面對了,我想報警,可他說孩子一旦有污點,将是一輩子都無法抹去的,讓我給孩子一個機會,原諒他的孩子,看見他痛苦的樣子,想到孩子是沒有錯的,我最終選擇了原諒,選擇了重新去面對他的孩子。
小三這樣被老婆折磨我真難受
網友來信談及婚姻故事矛盾:
他老婆在一年後答應離婚,但所有的條件都得依她,我們沒有反對一個字就答應了,家裡所有的存款和房子歸他老婆,孩子全部跟我們,大的兒子十三歲,二女兒十歲,小女兒六歲。
我們相識在我的店上,認識後他幫了我很多忙,可能一個人久了,沒有考慮好後果我們就發生了關系,覺得相見恨晚,就這樣放不下彼此,離婚,當他做這個決定的時候我勸過他,可能我考慮的是自己多一點,想到他有三個孩子,我們就算在一起了我也做不好後媽,畢竟我還沒有做過媽媽,再說當時也覺得對不起他的老婆和孩子,可他執意要我們在一
起,即或是放棄所有。一個男人能為我做到這一點,我能不感動嗎?我們不計後果的住在了一起,這期間所有的親人和朋友都在勸我們回頭,他的父母也到我的家裡來鬧過,罵過,他在
我們當地認識他的人很多,也都在勸他回頭,可我們誰的話都聽不進去。
當他們真正離婚了,我才發現我并沒有那種高興的心情,反而有莫名的擔心,我擔心我怎樣才能走進他孩子的世界裡,我們以後要怎樣才能相處得融洽。擔心歸擔心,既然都選擇了這樣,我沒有回頭路可走了,隻有接受并和他共同面對,不管将來會怎樣。
我和他相識在兩年多前,準确的說我是一個第三者,很不光彩。他有老婆,還有三個小孩,在所有人的眼裡他們是很幸福的一家。
我們借錢在他孩子學校附近買了一套房子,二女兒在老家爺爺奶奶家讀書,基本上我們沒怎麼管,大的兒子和小的女兒就和我們住在了一起,我每天的工作就是一個保姆,買菜煮飯;接送孩子;輔導作業;打掃衛生等,其他就沒什麼可做了。他是個大男人主義,不喜歡我出去上班,不要我去接觸外人,以前我們在一起最多的娛樂就是看看電影,現在有了孩子連這個都沒有了,而且帶孩子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