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的一天清晨五點半左右,派出所接到群衆報警,稱轄區一菜場内“有一裸男女子在做愛”。民警随即趕至事發現場,發現一中年男子全身赤裸地呆立在一棵大樹下,對民警的到來也毫無反應。而在離他不遠處的地上,還躺着一個衣不蔽體的女子,該女子神情呆滞,兩眼空洞地望着天。民警上前為兩人整理衣物時聞到兩人身上濃重的酒味,故在将兩人帶回派出所後立即對他們進行了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兩人均為醉酒。直至中午十一時許,一直處于醉酒狀态的兩人才陸續清醒,開始可以較正常地回答民警的詢問。
男子老魏系外地人員,事發當天淩晨接到女友小靜電話,稱其“小姐妹”阿紅心情不佳,要老魏出來一起吃夜宵,老魏欣然答應,并叫上了朋友阿強,四人在一火鍋店内吃夜宵至淩晨三點多才離開,期間共喝掉了12瓶黃酒、6瓶啤酒。事後據火鍋店營業員回憶,小靜和阿紅一出店門口就都摔了個“狗啃泥”,小靜自己爬了起來,阿紅卻醉醺醺地坐在地上,于是老魏就背起阿紅與另外兩人一起離開。
至于為何後來老魏與阿紅會出現在菜場,而身為老魏女友的小靜和老魏的朋友阿強又如何一起去了附近的旅館,隻有阿強還記得當時的情況。阿強解釋說:當時除了自己,其餘三人都喝多了,于是他提議由自己先把小靜攙扶至附近的旅館再回來接老魏與阿紅,三人都未反對,但等自己從旅館回來的時候,老魏與阿紅已不見蹤影,老魏的電話也無法接通,所以他就回旅館睡覺了。
在酒醒以後,阿紅隻記得不知何時老魏就把自己按倒在水泥地上,并壓在她身上開始撕扯她的衣物,再後來自己就暈過去了。不過,阿紅對自己喝醉表示後悔,并認為身上的傷是老魏對自己性侵犯造成的,要求追究老魏的法律責任。而老魏完全不記得自己如何會在淩晨全身赤裸地出現在菜場,甚至連自己怎麼來派出所也不知道。
公訴機關根據公安機關的偵查結果、被害人及多位證人的證言和相關鑒定結果,以強制猥亵婦女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老魏以暴力方法在公共場所當衆強制猥亵婦女,行為已構成強制猥亵婦女罪。同時,老魏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故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本文人物皆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