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推廣“非接觸式”辦稅服務,全力支持抗擊疫情和企業複工複産,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等規定,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決定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省(不含甯波,下同)範圍内全面推廣使用電子普通發票。
已核定通用機打發票票種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将為其增加通用電子發票票種,納稅人可通過浙江省電子稅務局開具通用電子發票。
1、輸入網址打開“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官方網站。
2、點擊中間的“我要辦稅”。
3、在彈出的對話框中輸入稅務局給定的稅務登記賬号和密碼登錄。
4、首次登錄需添加辦稅人員相關信息,以相關辦稅人員支付寶實名認證掃碼或密碼方式登錄。
5、點擊“網絡發票”并再次以稅務局給定的密碼登錄。
6、選擇左側的“電子發票開具——浙江通用機打(電子發票)”。
7、選擇右側的”信息維護“并”新增“。
8、新增具體發票類目和開票名稱,帶星号的為必選項目。
9、先輸入辦稅人員的手機号碼并短信驗證,再在“交易類型”中選取上一步新增的具體開票類目,“交易内容”中選取上一步新增的開票内容,并填入相關金額,選取适當的結算方式,填入“受票單位名稱”(這項帶有星号為必填項,其它可選)和其它相關信息,最後确認所填信息無誤後點擊開票。
10、至此即完成了電子發票的開具,隻需将地址欄内的網址複制給客戶或以”發送短信“的方式給客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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