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媒體報道,35歲歌手江美琪宣布14日已跟林姓樂手結婚,2人去年7月交往,決定互許終身。據悉她的老公今年31歲,英文名Trevor,曾擔任阿妹、Ella等藝人吉他手。2人去年在馬來西亞參加活動合作,擦出火花。
在一切都在飛速發展的時代,戀愛婚姻的程序也變得更加便捷。時下,“閃婚”成了未婚年輕人的一種時尚,閃電般的相識,閃電般的愛情火花,閃電般的結婚。雖然大環境對我們有着直接的影響,但是真正起着主導作用的還是一個人的心理特征。捅破窗戶紙來講,如果一個人體内的“自由兒童”能量比較突出,那麼這個人來上一次“閃婚”的話大家還真不要感到意外。
江美琪閃婚吉他手 窺探閃婚的兩大理由
閃婚理由一:婚姻是情感而非責任
閃婚出現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婚姻性質的改變。傳統的婚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需要互相仔細審查,要求門當戶對,建立的關系複雜。現在隻是兩個人之間的結合,婚姻就變得簡單許多,不用像以前那樣考慮那麼多,要建立的關系網小些,不需要進行以前那種方方面面的考察,不一定要求建立終生關系。
因而現代婚姻不會像以前那樣想得太多太遠,不必考察非得那麼合适,激情過去了覺得兩個人在一起不合适,也可以輕易離婚。曆史地看,“婚姻”這個概念有一個演變的過程,傳統的婚姻觀多定義為責任,而現代的婚姻觀則更多的是定義為感情而非責任。
閃婚理由二:半熟的果實最美
男人在婚後示愛的動力會變小,他的熱情會消退得很快……諸如此類的傳言對熱戀中的女性來說不啻于一盆涼水,為了不使婚後的激情消退得飛快,女性從婚姻課堂上學習了很多技巧,“通過男人的胃吊住男人的心”,“團結他的父母和兄弟姐妹,打親情牌使之有感念之心”……實踐來實踐去,這些做法在維持男人的婚後激情方面,作用都不大。
最終,部分女性得出這樣的結論:不能在漫長的戀愛期把激情都用完,感情的果實要保鮮,得趁其“半熟”,就摘放進婚姻的篾籃裡,這樣,感情這枚果實才既有好奇、新鮮與親密的脆嫩,又有責任、親情與關懷的綿韌;光有責任意識而再無激情的誘惑,感情之果就散發出儲存過久的“爛熟的味”,就容易空心化,是抵禦不了“外面的、生長在樹梢上的果實”甜蜜香脆的誘惑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