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已經成為人們必不可少的物品,手機裡面還會記載着主人的很多信息和隐私,但是手機一旦丢失,這些隐私難免會洩露,尤其是一些極其隐私的東西。更悲催的是這些東西會被居心不良的人拿來勒索自己。
不少手機用戶喜歡珍藏點隐私照片在手機裡,一旦手機遺失,就成為定時炸彈。近日,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手機豔照敲詐案提起公訴。犯罪嫌疑人李沖通過手機豔照向女上司敲詐3萬元,因此獲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
手機遺失遭到敲詐
餘真在一家大型集團成都總部上班。2月7日,她從老家趕到成都,搭乘出租車後發現手機丢了。
5天後,一名為傻風的QQ聯系上她,向她索要5萬元。
餘真怎麼都不會想到傻風竟是自己下屬。
傻風真名李沖,35歲,在該大型集團外地辦事處擔任業務主管。
手機來自賣二手手機的朋友周雄。
周雄花2千元從一自稱是出租車司機的男子處買下手機後,打開手機看到多張同一女子的照片。翻着翻着,他竟看到一張張裸體照片。
通過照片背景,周雄判斷女子和朋友李沖在同一集團上班。出于好奇,周雄發了一張照片給李沖。
收到裸體照片後,李沖興奮了起來:還有沒有裸照的視頻?
接着,一段餘真和一男子的性愛視頻傳了過來。把這部手機留下來,賣給我!可以向餘真賣個大人情!通過這個關系,興許,可以把我調到成都上班!
李沖後來供述,他擔心餘真知道隐私照片被看了,說不定非但不會把他調回成都,還有可能把他辭掉。最終,李沖決定通過裸照照片敲詐一筆。
與餘真聯系上并商量好交換價格後,李沖立刻從外地出發,趕到成都,用2千元把手機買下。
議價3萬歸還手機
第二天,李沖再次聯系上餘真。一番讨價還價後,雙方把金額定在3萬元人民币。
我先轉2萬,你把手機給我,我再轉賬1萬人民币。李沖答應了,把銀行卡号發給餘真。
1個小時收到錢後,李沖先用報紙裹住手機,再用塑料袋包上,送到中心城區的一家煙酒店,給老闆說一會有人來取袋子。
要記着你的承諾。把1萬元轉過來。餘真拿到手機後,被李沖的反複催款激怒,向派出所報了案。
3月30日,李沖被擋獲于家中。日前,犯罪嫌疑人李沖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恐吓、威脅的方式,索要他人财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