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都想賺錢!小編也想賺錢,但是我們與那些商業大佬之所以差距這麼大,第一是因為沒有找到賺錢的方式,第二就是因為沒能把賺錢當作是一種快樂,甚至是一種享受。特别是男性,應該學會把賺錢當成一種享受。
快樂原則是人類行為的最高準則,所有生物都是因為這個才得以存在,得以延續。
生意人之所以選擇做生意,必定因為賺錢是快樂的。
想想周剝皮,從來沒有睡過囫囵覺,每天半夜就得起床,天寒地凍,擔驚受怕,他容易嗎他?說穿了,還不是為了實現利潤的最大化。如果賺錢沒有強烈的快感,周剝皮,他怎麼可能有如此強烈的自覺性!
以現在的眼光看,周剝皮之類隻能算個土财主,還不能算是生意人,和巴爾紮克筆下的葛朗台老頭差不多,他們賺錢的快感,在于錢本身給他們帶來的滿足,在于對錢的擁有。
擁有就是一切,活着就是不斷地擁有。人都有擁有的欲望,就像舊時的太監,雖然已是廢人,還是要結婚,而且不止結一個,深刻說明了太監也是人,是人就有共同點,割是割不掉的。
其實,錢再多,一天隻能吃三頓飯,睡覺隻需要一張床,金銀财寶又不能帶進棺材,從需要的角度講,很多錢财都是多餘。所以周剝皮們的财富觀,在現代人看來,可笑且可憐。
有錢的感覺,并不在于錢本身。且不說周剝皮并沒有享受多少,就算是他舍得吃,舍得花,但口腹之欲太容易滿足,山珍海味吃不了多久,也就膩了,最終百吃不厭的,還是粗茶淡飯。
有錢的感覺之所以美好,很多時候在于它能給人精神的滿足,有錢就是成功,有錢就有尊嚴,有錢就是上等人,有錢就少受白眼。
賺錢的快樂,不在于錢本身,而在于他通過賺錢,證明了自己的能力,實現了自己的價值。
縱觀世界,那些名人名宿都會将個人的生命開發到極緻。如果你能夠将賺錢當作是下棋或者是跑步,給自己帶來一定的快樂與享受,那麼未來的你,肯定是富甲一方的人,最起碼生活條件,要比一般人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