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無關,圖片來自視覺中國
近日,一則“61歲老人尋女32年”的新聞引起公衆注意。據報道,61歲的周友生來自四川自貢市,1986年7月,他的第三個孩子周紅霞出生僅兩個多月,就因為系“超生”,又拿不出3000元罰款,被時任成佳區計生辦主任從妻子手中一把将孩子抱走。他們為此開啟了“大海撈針”式的尋女之路。
11月25日,自貢市衛計委方面表示,目前,周友生夫婦所屬的貢井區已成立尋親工作小組幫助尋找當年被抱走的超生女嬰。該小組目前正在搜集相關線索。他們會盡最大努力去尋找,希望能幫周友生夫婦找到被抱走的女兒。
在該事件中,失聯孩子的确屬于超生,但即使按當時的政策,把超生的孩子“搶”走随便送人也不合規。原成佳區副區長高發元就承認,政策并不允許這麼做,但當時計劃生育抓得嚴,會有類似做法。
說起來,這些都是曆史遺留問題,但把人孩子抱走送人,緻使其骨肉分離三十多年,這給當事人造成的傷害是持久的。當事人跟當地政府“拉鋸”多年,也算是當年執行不規範留下的“後遺症”。
如今,三十幾年過去了,但時間無法抹去當事人心中的痛苦、世道人心對公平正義的追求,更無法抹去當地政府該還的“債”——哪怕這筆債是很多年前執法不當欠下的。
好在,如今當地有關部門對待周友生尋親持積極的态度,“這相當于是之前欠下的‘債’”——秉承着“還債觀”的當地有關部門,能夠認識到以往的錯誤,接過曆史欠下的“債”,為縫合這起悲劇中的裂痕帶來了些許希望。
據了解,幫助尋找孩子的當地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聯系了将孩子送走的涉事幹部,但其讓警方去找其他部門。這些當初将孩子送走的責任人員,的确“走的走,退的退”,在法律上已經無法追究其責任,但是公道不遠,曆史和人心對他們也自有公論,這些人也理應擔起應有的道義責任。
我們不知道,超生娃被送走究竟是大量存在的“存量問題”,還是隻是個案。但這樣的悲苦故事,顯然不該讓當事人家庭獨力承受,涉事地方政府多些積極作為,昔日人為制造的骨肉分離之痛也就會少些。
□殷國安(職員)
編輯 陳靜 校對 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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