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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加油站違建拆除
汽車加油站違建拆除
更新时间:2024-10-11 03:16:39

如今,街頭随處可見挂着“綠牌”的新能源汽車,而與之相配套的充電樁也成了不可或缺的基礎設施。

2020年初,四川涼山一家新能源樁公司租賃西昌市一處停車場,用于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站,總計投入900餘萬元。然而,充電站的修建卻遭到相鄰住戶的反對和投訴。2021年初,西昌市自然資源局以充電站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為由,向該公司下達《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該公司不服,于2021年7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該公司稱,在判決結果出來之前,充電站部分設施被拆除,導緻被迫停業。

後來,經西昌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撤銷西昌市自然資源局作出的《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西昌市自然資源局不服,上訴至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今年3月,涼山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雖然當事公司一審、二審均勝訴,但充電站至今難以恢複經營就此“擱淺”。前前後後曆時3年,這個新能源汽車充電站為何遭遇“難産”?連日來,紅星新聞記者進行了深入調查……

汽車加油站違建拆除(企業投資900萬建新能源車充電站被認定違建拆除)1

充電站停止運行的充電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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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站入口的公告

投資:

投入900餘萬元建充電站

僅運行幾個月就停業……

涼山州佳禾新能源樁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禾公司)成立于2017年,系國有資本控股和社會資本參與共同設立的混合所有制企業。

2020年4月,佳禾公司與西昌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停車場租賃合同》,以每年12萬元的價格租賃西昌市南壇的一處停車場,用于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站和經營性停車。

佳禾公司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取得西昌市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的備案審批同意後,公司于2020年6月開始建設南壇充電站。“總計投入建設資金900餘萬元。”

據悉,該充電站主要為西昌市700輛純電動出租汽車及網約車提供電能補給服務,還被列為四川省2020年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電能替代示範項目,納入全省電能替代實施計劃。

該負責人介紹,充電站所采用的充電設施以及箱式變電站等電工電子産品均符合國家标準。“在建設前期,我們在已符合國家環保标準的設備上,又投資60餘萬元加裝了消聲設備。”

2021年初,該充電站基本建成,有80個充電樁。“試運行期間,每天為電動汽車充電四百餘次,每天的充電收入大約1.5萬餘元。”該負責人稱,充電站僅運行幾個月,就停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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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站兩旁是居民樓

投訴:

相鄰住戶投訴充電噪音等問題

充電站被認定違建限期拆除

實際上,這個新能源汽車充電站的建設并不順利。在修建過程中,相鄰住戶多次向涼山州及西昌市相關部門投訴稱,該地塊被違規改建,充電噪音大,要求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今年5月18日,紅星新聞記者在現場看到,停車場兩旁是兩排居民樓,充電樁與居民樓的距離較近,僅有一道圍牆之隔。相鄰的多名住戶稱,當充電樁有車輛充電時,會發出“嗡嗡嗡”的噪聲,特别是夜間或淩晨,充電設施運行的噪音、車輛出入噪音及駕駛員聊天等,都對生活造成了影響。

2021年2月,西昌市自然資源局對其立案調查。該局認為佳禾公司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建設該新能源充電樁基座及配套設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屬違法建設。同年3月,該局向佳禾公司下達了《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設告知書》。

按照相關程序,佳禾公司立即向西昌市自然資源局遞交了申辯意見,認為是在既有停車場、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并非是新建獨立占地,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第(十五)條、《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第(十八)條規定,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021年6月8日,西昌市自然資源局作出《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責令該佳禾公司15日内自行拆除違法建設的新能源充電樁基座及配套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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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設施離居民樓的距離比較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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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公司工作人員稱,噪音主要是散熱風扇發出

争議:

企業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場地到底是道路還是停車場?

對此,佳禾公司不服,于2021年7月向西昌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該限期拆除決定書。

2021年8月25日,西昌市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向佳禾公司發出通知,要求立即對充電設施噪音進行整改,“根據現場噪音監測報告,該充電站7月30日晝夜噪音數值均臨近标準限值(晝間極限值為60,監測最大數據為59;夜間限值為50,監測最大數據為48)。”一天後,該局再次向佳禾公司發出通知,該項目未進行驗收,要求立即暫停運行。

“我們請求暫時保留充電站,等法院判決結果出來後,再依據其合法性決定是否拆除,但遺憾的是在2021年9月8日,西昌市自然資源局、西昌市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西昌市東城街道辦聯合對充電站的部分設施進行了拆除,導緻該場站被迫停業。”佳禾公司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稱。

2021年10月,西昌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西昌市自然資源局辨稱,公司修建新能源充電樁及配套設施的行為,未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規劃審批手續,亦未取得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文件。“經調查核實,西昌市公安局交管大隊未對該道路場地施劃停車位,公司用于修建新能源充電樁及配套設施的場地系道路,并非停車場。”

對此,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8月,西昌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建公司)取得西市國用[02]字第6937号《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本案案涉的地塊在該用地範圍内。根據原西昌市規劃建設局于2015年9月20日批準的平面圖顯示,案涉地塊的規劃用途為綠化帶,其北面及南面均規劃為建築。

法院還查明,城建公司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将案涉地塊中間的一小部分鋪設了地磚供行人通行,剩餘地塊栽種了部分樹木。2019年,西昌市财政出資對案涉地塊進行了全面硬化、打造。之後,智慧停車公司将案涉地塊劃線用作停車經營收取費用。城建公司提出異議後,經協商,由城建公司支付智慧停車公司投入的相關費用後,案涉地塊由城建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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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對停運的充電設備進行維護

訴訟:

一審判決撤銷限期拆除決定書

西昌市自然資源局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法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内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但在本案中,佳禾公司安裝的電動汽車充電樁即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是為電動汽車提供電能補給的各類充換電設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礎設施。大力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有利于解決電動汽車充電難題,是發展新能源汽車産業重要保障,對打造大衆創業、萬衆創新和增加公共産品、公共服務“雙引擎”,實現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于2015年9月29日作出國辦發〔2015〕73号《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個人在自有停車庫、停車位,各居住區、單位在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的,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在本案中,佳禾公司安裝電動汽車充電樁之前,該地塊已由智慧停車公司施劃停車位後用于停車收費。因此,佳禾公司2020年4月租用該地塊安裝電動汽車充電樁,屬于在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符合上述意見,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021年12月,西昌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撤銷西昌市自然資源局于2021年6月8日作出的《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但是,該局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适用法律、法規正确,應予以維持。”今年3月,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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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站服務區停業,玻璃門上粘貼了一審二審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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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站的變壓器已被拆除

尴尬:

赢了官司卻難以恢複經營

申請恢複用電遭拒 充電站至今 “難産”……

“雖然一審、二審公司均勝訴,但是充電站卻難以恢複經營。充電站從去年9月停業至今,大量客戶資源流失,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公司經營狀況惡化。我們希望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履職協助企業恢複充電站,依法依規做出合理賠償。”佳禾公司負責人表示。

佳禾公司稱,在收到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判決後,依法依規向電力公司申請恢複用電,希望及早恢複生産經營,但電力公司需要相關部門出具書面通知,方可恢複供電。為此,他們多次找到西昌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希望協助公司及時回複充電站的生産經營,但是問題始終未能得到解決。

西昌市自然資源局書面回複稱,“目前,一審法院撤銷了我局的處罰決定,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法院的決定,撤銷理由‘公司在案涉地塊上安裝電動汽車充電樁屬于在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而不是需要履行相應行政審批程序的新建占地。’關于拆除的問題,我局并未實施強制停止營業及拆除的行為。關于恢複經營的問題,我局不具備該職能職責。”

西昌市東城街道辦回複稱,“自2020年南壇充電樁設立以來,周邊單位和住戶持續向多部門反映充電樁嚴重影響其正常生産生活,反映人情緒激動,存在較大的社會風險隐患。”因此,該街道辦建議佳禾公司按照規範設施設計要求選定安裝供電設施地址,盡量避免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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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自然資源局的回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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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自然資源局的回複

5月31日,紅星新聞記者在該充電站看到,目前,充電站處于停業狀态,進出口被花箱封堵,并張貼了公告。二審勝訴後,佳禾公司将所有判決書張貼在了充電站的玻璃門上。盡管如此,仍有部分住戶反對充電站恢複經營。

随着充電站的停業,也給用戶帶來不便。在現場,小區住戶的陶大爺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們看到小區在建充電樁,女婿專門花17萬多去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主要是想着電車充電便宜。等了兩個月才拿到車,沒想到充電站卻停業了,現在隻能開到兩三公裡外的充電站去充電。”

佳禾公司負責人表示,“初步有兩個方案,一是原址恢複,但還需要加裝隔音設施,預計需要近百萬元費用;二是異地選址,重建充電站,需要大約四百萬元費用。面對再次巨大投入,企業已無力承擔。目前,兩個方案都沒有落實。如果無法恢複充電站,我們将按照相關程序,申請國家賠償。”

紅星新聞記者采訪了解到,佳禾公司已向涼山州、西昌市相關職能部門反映此事。目前,相關部門正在協調處理此事。針對此事的後續進展,紅星新聞記者聯系了西昌市相關部門,對方表示不便接受采訪,此前已經公開回複。

該充電站能否恢複運營,紅星新聞記者将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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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站入口目前已經被封堵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攝影報道

編輯 王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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