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是兒時挑燈燃爆竹,新桃換舊符的回憶場景;是辭舊迎新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的祥和畫面;是黃發垂髫怡然樂,婦孺老少相聚歡的天倫之樂。同樣是春節,同樣的守歲,魯迅先生卻寫出一個不一樣的“過年”。
過年· 文/魯迅【賞析】
今年上海的過舊年,比去年熱鬧。
散文開篇首句,魯迅先生點明,今年與去年的不同,最大的不同是“熱鬧”。此處簡單的伏筆,卻能夠吸引讀者,讀者不禁會在心裡想【“今年到底比去年熱鬧在哪”呢】。
文字上和口頭上的稱呼,往往有些不同:或者謂之“廢曆”,輕之也;或者謂之“古曆”,愛之也。但對于這“曆”的待遇是一樣的:結賬,祀神,祭祖,放鞭炮,打馬将,拜年,“恭喜發财”!
此段,魯迅先生沒有跟讀者交代“熱鬧”的不同,而是先說明“曆”的不同稱呼和意義。先給出“廢曆”和“古曆”的不同,前者是有些輕薄傳統;後者則是愛惜傳統。這是古今或是不同群體對待“曆”的不同看法。筆鋒一轉說,這些新舊曆隻是表面的不同,社會上人與人之間,還是從古到今一脈相承,那些過年的禮節和“套路”(亦或是此時間段該做的“事”)從來沒有變過,魯迅先生想借此諷刺那些披着“新民外衣行舊俗之事”的道德聖人。
雖過年而不停刊的報章上,也已經有了感慨;但是,感慨而已,到底勝不過事實。有些英雄的作家,也曾經叫人終年奮發,悲憤,紀念。但是,叫而已矣,到底也勝不過事實。
此處魯迅先生覺得有些新銳作家想通過文章來引導社會潮流,實際上意義不大。當然這也是魯迅先生内心的一種寫照,因為他本身也是新文化運動的倡導者。
中國的可哀的紀念太多了,這照例至少應該沉默;可喜的紀念也不算少,然而又怕有“反動分子乘機搗亂”,所以大家的高興也不能發揚。幾經防遏,幾經淘汰,什麼佳節都被絞死,于是就覺得隻有這僅存殘喘的“廢曆”或“古曆”還是自家的東西,更加可愛了。那就格外的慶賀——這是不能以“封建的餘意”一句話,輕輕了事的。
魯迅先生是不反對傳統的,他本身成長于傳統文化氛圍十分濃厚的紹興古鎮。雖然有過留學日本的經曆,但骨子裡是難以與傳統相隔離。所以,魯迅覺得摒棄傳統節日有些“用力過猛”,也就是說傳統節日不等同于“封建”。這些在他的《社戲》等相關作品裡都能夠體現,裡面洋溢着對過去傳統和記憶中故鄉深切的懷念。
叫人整年的悲憤,勞作的英雄們,一定是自己毫不知道悲憤,勞作的人物。在實際上,悲憤者和勞作者,是時時需要休息和高興的。古埃及的奴隸們,有時也會冷然一笑。這是蔑視一切的笑。不懂得這笑的意義者,隻有主子和自安于奴才生活,而勞作較少,并且失了悲憤的奴才。我不過舊曆年已經二十三年了,這回卻連放了三夜的花爆,使隔壁的外國人也“噓”了起來:這卻和花爆都成了我一年中僅有的高興。
二月十五日
此時的魯迅無論從文筆、文風和思想上都已經接近成熟老練。魯迅認為那些教人摒棄傳統,無休止過着勞作而單一生活的人,實際上是難以體會到“傳統”對于普通大衆的意義。為什麼“放了三夜”的花爆會令外國人唏噓呢?再魯迅看來,一個民族隻有懂得珍惜自己本土的傳統,才能保存住這個民族的根基,才會令外國人都為之膽戰心驚。
這是魯迅先生的散文《過年》,同樣是“過年”,魯迅卻以不同的角度來看待“過年”。細心的讀者看完這篇短小精悍的散文,是不是發現文章結尾時,魯迅先生都沒有交代今年與去年的“熱鬧”有哪些不同。
筆者認為,最大的不同是魯迅先生對過年及其習俗有了某種認同和肯定。《過年》創作于1934年,魯迅和妻子許廣平、兒子周海嬰一起度過的春節,此時的魯迅52歲,已經步入“知天命”的年齡,距離魯迅去世(1936年)僅有2年。這部作品可以說,是魯迅的内心或許隐約地感覺到自己有些蒼老,認為特殊的節日裡一家人能夠歡聚一起是一種難得的幸福,也是魯迅對過去極力否定“舊俗”的自我矯正吧。
大概是說“民族的才是最好的”。一方水土養育一方人,一個人最初的“原生态”環境,才是最适合他成長的家園,這些不是後天可以重塑的。唯有恪守住文化的基因,才能鍛造出最強硬的骨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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