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着小狗出門時遇到一隻大型犬,人被咬傷小狗被咬死,居民嶽明(化名)将“肇事者”劉某告上法院……5月21日上午,北京石景山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楊麗(化名)女士和訴訟代理人共提出了包括醫療費、交通費、精神損失費、小狗的治療費等共計10萬餘元損失。
小區遛狗遭遇獨行大型犬 居民不幸被咬傷
“差一點我就沒命了,現在每天都靠安眠藥入睡。當時是上午9點多,我在小區裡遛小狗時遇到一隻大狗,于是趕緊拉起繩子,随後将小狗抱在懷裡,沒想到那隻大狗撲了過來……”楊麗女士說,咬傷她的可能是一隻體重大概100多斤的“黑背”,旁邊沒有主人,“我四處躲,一下子懵了,衣服被狗撕爛……身上到處都是血,後來急救車趕到,将我送到醫院。”
“我們出示這6張照片,是要證明被狗咬傷的慘烈程度。”原告楊麗女士的訴訟代理人手舉圖片,向法官和被告劉先生進行展示。
據律師介紹,楊麗購買小狗花費1萬多元,對這隻小狗很是喜歡,平時會在小區裡牽着遛彎,沒想到在2020年12月15日發生了上述一幕,導緻手臂、頭部等多處被咬傷,而且飼養的小狗也被咬傷,送醫之後救治無效。
法庭上的楊麗神情傷感,多次落淚,拿出了一摞治療單據,證明治療經過。“出事之後,楊麗一直處于重度抑郁狀态,對她造成的精神損害特别嚴重,目前還在治療中。”原告的代理律師表示。
小狗到底價值多少 雙方反複展開争論
“這隻狗是自己跑出去的,我不确定是不是它咬傷了楊麗和她的小狗……”在法庭上,戴着帽子和口罩的劉先生多次表示,自己對事發經過确實不知情。“我養的是一隻德國牧羊犬(原告說是黑背),體重也就七八十斤,不可能有100多斤。”
不過,劉先生說,他在事發後接到了民警的電話,于是趕到醫院為傷者治病。
法官詢問劉先生對自己家的狗咬傷楊麗一事是否認可,劉先生稱對事實并無異議,但認為不應該承擔如此多的費用。
原告稱自己家的小狗價值1.8萬元,飼養兩年左右,“這是一隻馬爾濟斯犬,很是名貴,市場上比較少。”
坐在被告席的劉先生則表示,願意承擔小狗死亡的賠償費用,但是“我打聽了一下,小狗也就價值1000多元。”“我願意為她購買一隻同品種的小狗,她不同意”。
楊麗強調,她平時獨自一人生活,将小狗作為心理寄托,為這隻寵物狗購買了衣服、狗糧、玩具等物品。而其他的小狗,與自己飼養的這隻心理感受肯定不一樣。
“焦慮和抑郁肯定不是一天兩天造成的……”劉先生認為,楊麗女士的精神問題與被狗咬傷沒有因果關系。“這隻狗很是溫順,我能找到100個人證明,它不咬人,不知道為什麼咬了楊麗。”
劉先生說,自己是退休人員,每月能拿到3000多元的退休工資,對于原告提出的大額索賠沒有能力賠償。
“事發地點位于石景山和門頭溝交界,其實按照規定,城區不允許飼養大型犬。”原告代理律師表示,不清楚為什麼劉先生能在石景山飼養這種大型犬。
法官審案結束之後,劉先生仍稱不确定咬人的到底是不是自家的狗。
由于雙方對賠償金額無法達成一緻,法官表示将擇日宣判。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已經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訂的法律規定,養犬人攜帶犬隻出戶應戴犬牌并系犬繩,否則就是違法行為。街道辦事處、村委會等應做好流浪犬的控制處置,防止疾病傳播。加強犬隻登記管理,定期接種狂犬病疫苗。
其中,遛狗必須拴繩成為硬性規定,引起大家熱議。此前引發的相關事件多次被媒體報道。
2021年5月13日,浙江麗水慶元縣西橋路,一位駕駛電動車的邵女士,被一條突然從路邊竄出的邊牧撞翻在地。因沒有佩戴頭盔,邵女士臉部及腿部都有擦傷。
2021年4月22日,重慶市奉節縣城一名二年級小學生在上學途中,不幸被三條惡犬咬死。犬隻主人因涉嫌過失緻人死亡罪被警方控制。四天後雙方就善後事宜已達成和解,肇事方賠償受害者一家55萬元。盡管雙方達成和解,律師表示,養狗人是否構成犯罪,應由公安機關偵查結束後移送至檢察機關,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養狗人構成犯罪則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後會做出判決以認定養狗人是否構成犯罪以及應該承擔什麼樣的刑事責任。
據北青-北京頭條報道,2021年3月12日晚,北京順義一名老人牽着自家田園犬在小區内散步,此時,一隻未拴繩的邊牧朝田園犬奔來。老人為保護愛狗,踹向邊牧犬的過程中不幸摔倒,幾分鐘後猝死。老人的家屬把邊牧犬主人告上法庭,要求賠償83萬餘元。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實習生 楊陽 田雨陽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董振傑
編輯/白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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