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千多年以前,有個叫俞伯牙的人,精通音律,琴藝高超,是當時著名的琴師。一夜,伯牙乘船遊覽。面對清風明月,他思緒萬千,于是彈起琴來,琴聲悠揚,漸入佳境,忽聽岸上有人叫絕,伯牙聞聲走出船來,隻見一個樵夫站在岸邊,伯牙心想,一個樵夫怎會懂得我的琴聲。于是伯牙繼續鼓琴,内心意在高山,樵夫說:“善哉,峨峨兮若泰山。”伯牙内心意在流水,樵夫又說:“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伯牙驚訝極了,連聲說:“知音!你真是我的知音!”這個樵夫就是鐘子期。從此二人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據說後來鐘子期過世,俞伯牙在鐘子期墳前悲而摔琴,說:“子期一死,我還彈給誰聽呢?!”後人便有了“高山流水遇知音”的美喻。
今晚聽了中央音樂學院周海宏教授的一節音樂鑒賞課,頗有感觸。
多少年來,在人們傳統的觀念中,音樂是應該能“聽得懂”的,就像俞伯牙認為在這個世界上就應該有一個能聽懂他音樂的鐘子期,“子期一死,我還彈給誰聽呢?”在這樣一個典故的影響下,我們固執的認為,搞音樂的就必須得“聽得懂”音樂,不搞音樂的人“聽不懂”音樂就是沒有音樂細胞。
據北京六所音樂高校生接受古典音樂情況調查表明,音樂專業人士也并非能“聽得懂”音樂,他們和非音樂專業人士的區别就在于:普通人“聽不懂”不聽了,搞音樂的人“聽不懂”也能聽下去,有點好笑,但是卻說明,音樂,其實就是個無需聽懂的藝術,它是純聽覺的,而不是視覺性、語義性的文字化的産物,“音樂就是聽覺藝術,音樂何需懂”
周教授說“越是專業人士,越是在純聽覺上感受音樂的美。”
作為一名音樂教師,我也常常在想,我們給孩子們上音樂課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
一個剛出生的孩子一聽到音樂就有所反應,上幼兒園了,音樂一響,便跟着節奏手舞足蹈,而上了學以後,你會發現,在音樂欣賞中,我們的老師在傳統教法的模式下,要求給孩子們講音樂作品的創作背景,講每個樂段都表現了作曲家怎麼樣的思想感情,甚至還要給其配上一個“标準答案”……如此種種,孩子們不會聽音樂了,他們不知道對錯了,他們畏縮了,他們不敢表達了,這難道不是我們音樂教育的悲哀嗎?是我們多年來沿襲下來的“高山流水遇知音”的誤區限制了孩子們的想象,是我們的“标準答案”讓孩子們有了他們不應該有的心理負擔。
周海宏教授說:“音樂可以讓生活更美好,沒有音樂的人生是遺憾的。”音樂何須懂?隻要讓孩們覺得音樂好聽,讓他們愛聽音樂,聽了音樂就覺得生活很美好,這就夠了。真是說到我的心坎兒上了,教了幾十年音樂課,其實教材上的音樂欣賞作品不一定都是我喜歡聽的,所以,我一般都會把我喜歡的曲目精選出來,然後放給孩子們去聽,因為我想,作為一個老師,這個音樂都沒有讓你自己有感覺,你怎麼能帶領孩子們去很好的享受音樂呢?要想讓孩子們愛聽音樂,你自己必須要找到你真正喜歡的,愛聽的,能打動你的,把你對音樂的享受感傳遞給孩子們,然後讓孩子們自己去“解說你所聽到的音樂是什麼感受”,“一百個讀者就有一百個哈姆雷特。”我相信,同樣的一首曲子就有一百個不同的感受。我們允許百花齊放,我們鼓勵孩子們各抒己見,張揚個性。
我聽過一個這樣故事,又好笑又覺得遺憾,說:“有一個老大爺平時特别喜歡聽一首曲子,他隻要一聽到這首曲子就開心的不得了。後來,他偶然聽了一個專家講音樂,講到了這首他最愛的曲子,原來他以為的這個音樂是可以讓他開心的,但是從專家嘴裡講出來的音樂卻是充滿戰鬥的悲怆感的,從此以後,他再也不聽音樂了,因為他覺得自己是個聽不懂音樂的人,音樂再也不會給他帶來快樂了。”
音樂無需講解,每個人的感受不同,我們何必要用“樂曲解說”去扼殺一個人的美好感受和想象呢?
我特别喜歡的一首口琴曲《愛爾蘭畫眉》,我有個習慣,每聽一首曲子,喜歡看評論區的評論,因為在這裡,我們能看到每個人聽到音樂的感受和表達是不同的,但都是他們内心最想說的感受。
“音樂是世界上最自由的藝術”它應該是沒有邊界的,沒有标準答案限定的。
所以,“高山流水”的故事就音樂的角度來說,它從審美觀念上就誤導了我們,感覺“音樂就一定是要表達什麼的,沒有鐘子期世上就再無知音。”但實際上,人們“聽不懂”音樂并不是錯,也不是沒有音樂細胞,更不是我們音樂欣賞水平差,而是音樂本身就不能傳達視覺和語義。
音樂是聽覺藝術,生活因為音樂而變得無比美好,讓我們的孩子因為我們的感動而被音樂感動,讓我們的生活可以有音樂而沒有遺憾。
俞伯牙,說到底,終究是你不懂音樂,你要真懂音樂,你就不應該要求聽衆在音樂中聽出那麼具體的東西來,我們都被你帶跑偏了[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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