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土地及繳納的相關稅費的賬務處理:
借:無形資産-土地使用權 1000萬元
貸:銀行存款 1000萬元
參考:
《企業會計準則第6号——無形資産》第十三條規定:外購無形資産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項資産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會計處理二
企業為購買土地從某銀行貸款而支付的貸款利息的賬務處理:
借:财務費用-利息支出 80萬元
貸:銀行存款 80萬元
參考: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産、無形資産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态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産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産的成本,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扣除。
會計處理三企業購買土地計提的印花稅的賬務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 0.5萬元
貸:應交稅費-印花稅 0.5萬元
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本法所稱應稅憑證,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明的合同、産權轉移書據和營業賬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土地使用權、房屋等建築物和構築物所有權轉讓書據(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轉移),稅率為價款的萬分之五。
會計處理四
企業購買的土地按年攤銷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産攤銷 20萬元
貸:累計攤銷 20萬元
注意:
如果用于廠房建造,建造期間可以計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無形資産攤銷 200萬元
貸:累計攤銷 200萬元
參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無形資産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無形資産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産,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二條所稱無形資産,是指企業為生産産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态的非貨币性長期資産,包括專利權、商标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會計處理五
企業廠房建造支出取得建築公司工程款發票的賬務處理:
借:在建工程 200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80萬元
貸:銀行存款 2180萬元
會計處理六企業廠房建造完工結轉固定資産的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産-廠房 2200萬元
貸:在建工程 2200萬元
注意:
當土地使用權用于開發建造自用的廠房或辦公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依然作為無形資産進行核算,地上建築物則作為固定資産入賬,分别進行攤銷和計提折舊。而無需将土地使用權作為房屋建築物成本轉入固定資産。
參考:
1、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号——無形資産》應用指南六、土地使用權的處理
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通常應确認為無形資産,但改變土地使用權用途,用于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的,應當将其轉為投資性房地産。
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建築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與建築物應當分别進行處理。外購土地及建築物支付的價款應當在建築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分配;難以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産。
企業(房地産開發)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築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賬面價值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築物成本。
2、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号——固定資産》第九條規定,自行建造固定資産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産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态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3、《企業會計準則第4号—固定資産》應用指南規定,對所建造的固定資産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态,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态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暫估價值轉入固定資産,并按有關計提固定資産折舊的規定,計提固定資産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後再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來的折舊額。
4、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産,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會計處理七
企業廠房建造過程中廠區圍牆支出的賬務處理:
借:在建工程 10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9萬元
貸:銀行存款 109萬元
結轉:
借:固定資産-圍牆 100萬元
貸:在建工程 100萬元
會計處理八企業廠房或者辦公房按期折舊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
制造費用
貸:累計折舊
參考:
1、《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
固定資産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産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産,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2、《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财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産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①房屋、建築物,為20年;
②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産設備,為10年;
③與生産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④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⑤電子設備,為3年。
企業購置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産,其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實施條例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後剩餘期限。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幹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号)企業固定資産投入使用後,由于工程款項尚未結清未取得全額發票的,可暫按合同規定的金額計入固定資産計稅基礎計提折舊,待發票取得後進行調整。但該項調整應在固定資産投入使用後12個月内進行。
會計處理九
企業廠房或者辦公房按期計提房産稅的賬務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産稅
參考:
《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财稅〔2010〕121号)規定:
三、關于将地價計入房産原值征收房産稅問題
對按照房産原值計稅的房産,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産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于0.5的,按房産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并據此确定計入房産原值的地價。
來源:郝老師說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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