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版《紅樓夢》校注說明
《紅樓夢》以其包羅萬象的内容,博大精深的思想,精湛完美的藝術,豐富生動的語言,不僅穩占中國小說的榜首,而且成為中國文學的典範和驕傲,并屹立于世界文學之林。對于如此偉大的作品,任何宣傳、廣告和評論都是多餘的,它的不胫而走,家傳戶誦,以及“紅學”的形成并長盛不衰,便是明證。因此這裡隻就校注中難以回避的幾個問題,作些必要的說明。
1
作者問題
中國文學史中有兩個突出現象:一是在封建時代得意并著名的文人不寫小說;二是小說作品多不署名或隻署化名。這完全是由封建統治者造成的。封建統治者的文學觀是純粹的政治功利主義,即所謂“文以載道”。他們認為小說不僅不能“載道”,而且往往“誨淫誨盜”,對封建統治構成威脅。因此不僅将小說排斥在正統文學之外,甚至常常以“禁毀”的方式加以掃蕩。
在文網森嚴及小說地位低賤的環境下,多數文人自然不敢或不屑從事小說的創作;而那些癡迷小說的作者自然也就不敢或不願在小說作品上亮出自己的姓名。因此研究中國古代小說多了一項工作,即不得不對小說作者加以考證。
《紅樓夢》也不例外,它的作者連個化名都未署一個。“紅學”家們為了考證它的作者,不知耗費了多少精力和時間,然而至今仍然衆說紛纭,難以形成共識。僅據我個人所知,至少就有七種說法:
其一為“曹作高續”說。即認為曹雪芹寫到八十回而去世,并可能留下了後四十回的某些提綱以及部分書稿;高鹗根據曹雪芹的這些提綱、書稿以及前八十回中的許多暗示,還可能參考了其他人的續作,完成了後四十回的創作,并對前八十回加以修訂,從而使《紅樓夢》成為完璧。
其二為“曹作程續高訂”說。即認為後四十回的作者是程偉元,高鹗隻是參與了全書的修訂工作。
其三為“曹作高續程訂”說。即認為後四十回的作者是高鹗,程偉元則對曹雪芹的前八十回加以修訂。
其四為“曹作某續高訂”說。即認為在程偉元和高鹗之前,已有人為曹雪芹的未完稿續寫完全,程偉元将搜集到的抄本交由高鹗修訂,然後刊行。
其五為“曹作程高修訂”說。即認為曹雪芹已經完成了《紅樓夢》全書,隻是未遑修飾而去世,後由程偉元和高鹗共同修訂并刊行。
其六為“某作曹訂”說。即認為《紅樓夢》的原作者是個與曹家毫不相幹的無名氏,曹雪芹隻是個修訂者。
其七為“叔作侄訂”說。即認為《紅樓夢》的原作者是曹雪芹的叔父曹頫,也就是給《紅樓夢》加批的“脂硯齋”;曹雪芹隻是對它“披閱十載,增删五次”。
“紅學”家對《紅樓夢》作者的意見分歧,使出版者無所适從,因而造成了新版《紅樓夢》署名的混亂:或隻署曹雪芹,或并署曹雪芹、高鹗,或幹脆不署名。本人因應約校注《紅樓夢》,這個署名問題也就難以回避。由于我對這個問題缺少研究,隻能在以上七種說法中加以選擇。我認為這七種說法都有一定的根據,均非空穴來風。但相比之下,第一種說法的證據更為充分,也得到了學界的普遍認可,因此仍将曹雪芹和高鹗作為《紅樓夢》的共同作者。至于證明這種說法的具體證據,以及兩作者的生平,則限于篇幅,這裡不再贅述。
2
版本問題
由于《紅樓夢》創作過程和流傳過程的特殊性,造成了《紅樓夢》版本的複雜性。而《紅樓夢》版本的複雜性,又迫使我們不得不有所選擇。因此這裡不得不略作說明。
《紅樓夢》的創作和流傳過程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其一是曹雪芹創作階段。雖然曹雪芹自稱“披閱十載,增删五次”,其實由于他溘然而逝,他隻留下了一部《紅樓夢》的未完稿和未定稿。他隻完成了八十回,約相當于全書的三分之二。他不僅未對這八十回的書稿進行修訂潤色,而且還有不少待補的缺文。以“紅學”家認為最好的版本“庚辰本”為例:第十七、十八兩回合用一套回目,第十九回沒有回目;第二十二回寫賈府作燈謎遊戲,“此回未成而芹逝矣”(脂硯齋批語),以至不僅缺了全書男女主人公賈寶玉和林黛玉的燈謎,而且本回還有不少其他缺文;如此等等。
其二是曹雪芹《紅樓夢》八十回本的傳抄階段,期間大約近三十年。由于它是一部未完稿和未定稿,傳抄者便自覺或不自覺地加以增删修改;加之抄書很難避免抄錯:結果便導緻了大量異文的産生。
其三是高鹗和程偉元續寫後四十回并對全書進行修訂和刊行的階段。期間又可分為四段:首先由程偉元對各種《紅樓夢》抄本加以搜集(其中可能包括無名氏續寫的書稿);其次由高鹗續寫後四十回,并對前八十回進行大量修訂(程偉元也可能參與了修訂工作);又次由程偉元用活字排印全書,這就是所謂“程甲本”;然後由高鹗和程偉元對“程甲本”加以修訂再版,這就是所謂“程乙本”。據說還有“程丙本”,但隻有個别人看到過,且據說較之“程乙本”改動甚少,因而可以不去管它。
《紅樓夢》如此特殊的創作和流傳過程,導緻了《紅樓夢》的“兩多”現象,即不僅版本特别多,而且異文也特别多。幸運的是,近幾十年來,這些版本不僅不斷被發現,而且陸續被影印出版,從而使我們得以大飽眼福。僅就我個人視野所及,即有十二種版本,而且五花八門:或名《石頭記》(5種),或名《紅樓夢》(7種);或為抄本(10種),或為刊本(2種);或為八十回系統(8種,其中6種為殘本),或為一百二十回系統(4種)。
面對《紅樓夢》如此衆多的版本,我們應該向普通讀者提供哪一種呢?換言之,哪一種版本的《紅樓夢》更适合普通讀者呢?我認為“程乙本”《紅樓夢》應該是最佳選擇。我在這裡隻簡述三條理由。
首先,“程乙本”不僅是一部完整的《紅樓夢》,而且高鹗的續書也是相當成功的。從總體來說,續書雖然不完全符合曹雪芹的設想,但基本上實現了全書的大悲劇結局。無論是賈、史、王、薛四大家族,還是賈寶玉、林黛玉、薛寶钗等主要人物以及鴛鴦、司棋等次要人物,無不以悲劇告終。僅憑這一點,它就與數十種《紅樓夢》續書有天壤之别,尤其“打破了中國小說的團圓迷信”(胡适《〈紅樓夢〉考證》),為中國小說開辟了一條新路。再從具體章節來說,如黛玉之絕粒、焚稿乃至死亡,鴛鴦和司棋之自盡,妙玉之遭劫,襲人之嫁人,等等,也都堪稱精彩片段,較之前八十回并不遜色。可以設想,如果沒有高鹗的續書,我們大概就看不到完整的《紅樓夢》,或者隻能看到狗尾續貂的《紅樓夢》。因此我們對高鹗隻應該感謝,不應該責備。
其次,“程乙本”的前八十回由于經過了高鹗(也許還有程偉元)的大量修訂,較之諸抄本也大有改觀,使之更加完善。具體來說,就是進行了必要的修改、删節和增補。這裡限于篇幅,僅以删節為例。高鹗對前八十回的删節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删除粗話、髒話,使其語言更為幹淨;二是删除毫無意義或毫無道理的文字,使其簡練緊湊。試舉數例如下:
原作第六十一回開頭有一段寫柳家的與小厮鬥嘴的文字,既毫無意義,又有“幾根屄毛”“屄聲浪嗓”的粗話,故“程乙本”删掉了百餘字。 原作第二十五回在寫王熙鳳被魇魔法弄得精神錯亂時,插入一段薛蟠“忽一眼瞥見了林黛玉風流婉轉,已酥倒在那裡”的文字(約百餘字)。而且被脂硯齋稱贊道:“忙中寫閑,真大手眼、大手筆。”其實既毫無道理,又毫無意義,因此“程乙本”一概予以删除。 原作第六十三回中用了一千多字的篇幅,大寫賈寶玉、史湘雲等人隻是為了好玩,如何将芳官、葵官打扮成“小土番兒”,如何改稱“犬戎名姓”;而且竟然讓賈寶玉說出這樣的話來:“如今四海賓服,八方甯靜,千載百載,不用武備。咱們雖一戲一笑,也該稱頌,方不負坐享升平了。”這種描寫既十分無聊,又與賈寶玉的性格背道而馳,尤其侮辱了包括滿族在内的少數民族,真可謂拙劣的文字,因此“程乙本”完全予以删除。
像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它們足可以證明,高鹗對前八十回的修訂是完全必要和合理的,“程乙本”前八十回優于原作的事實是任何人也難以抹煞的。
又次,再就兩種“程本”而言,由于“程乙本”是“程甲本”的修訂本,自然也就更加完善。關于這一點,最有力的證據是一組現成的統計數字。汪原放先生曾于1927年将“程乙本”與“程甲本”加以對勘,并将兩者的異文作了統計,其結果是:“程乙本”較之“程甲本”改動(包括增與改)了總共21506字,其中前八十回改動15537字,後四十回改動5969字。(見汪原放《重印乾隆壬子本〈紅樓夢〉校讀後記》)這些改動主要有三個方面:
其一,是對“程甲本”中的“纰缪”文字加以改正。如第二回“冷子興演說榮國府”中,“程甲本”對原作的如下一段文字未作改動:這政老爺的夫人王氏……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就奇了。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說來更奇:一落胞胎,嘴裡便銜下一塊五彩晶瑩的玉來,還有許多字迹。這位“小姐”就是賈元春(元妃),這位“公子”就是賈寶玉。而這段文字顯然與第十八回中的一段文字不相符:那寶玉未入學之先,三四歲時,已得元妃口傳,教授了幾本書,識了數千字在腹中:雖為姊弟,有如母子。“有如母子”的賈元春和賈寶玉,不可能隻差一歲,可見第二回那段文字有明顯的“纰缪”。“程乙本”将“次年”改為“隔了十幾年”,便合情合理了。
其二,是将文言詞語盡量改為白話或俗語,從而使《紅樓夢》的語言更為通俗易懂。譬如:“若”改為“要”,“與”改為“給”,“亦”改為“也”,“此”改為“這”,“口”改為“嘴”,“何”改為“為什麼”,“如何”改為“怎麼”,“如此”改為“這麼着”,“葳蕤”改為“委瑣”,等等。
其三,是增加了許多“兒”字,将詞語加以“兒”化,從而使《紅樓夢》語言的京味特點更加突出。關于這一點,幾乎随處可見,因而不再舉例。
《紅樓夢》是一部上百萬字的巨著,要想完全揭示“程乙本”的版本優點,隻能将它與其他版本一一對勘,并将異文一一列出。單憑以上的簡單說明,隻能是挂一漏萬。不過我可以向讀者負責地保證:如果你是出于欣賞的目的閱讀《紅樓夢》,那麼選擇“程乙本”将是最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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