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對湖南郴州北湖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李嶽春來說,是普通不過的一天。上午8:30,李嶽春帶領該團隊8人在法院門口集合完畢,驅車趕赴漁場新村。
“這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執恢案件,2015年曾已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但被執行人未按協議履行。我們現查到被執行人名下的房産,今天要依法對其進行評估,然後拍賣。”李嶽春向筆者簡單介紹了案情。
半小時後, 在一棟五層樓的房屋前,車徑直停了下來,評估公司和開鎖公司也幾乎同時到達。
“咚咚咚,有人嗎?”沒有得到回應,“開門。開執法記錄儀。”正當開鎖公司準備破門而入的時候,被執行人吳某撥開人群,跳了出來。
“你們不能這麼做!房子賣了我就沒地方住了!我可以和他再和解。”
“和解也成,就看你的誠意了。還看郭某是否願意和你和解。”李嶽春撥通了申請執行人郭某電話。一番溝通下來,郭某雖然有點猶豫,但是也還是答應了到法院進行和解。
和解現場
10:40左右,執行局310辦公室。
“你們先達成協議,今天先還多少,什麼時候還請。”
“要我還錢,我沒錢。”被執行人吳某來到辦公室後又開始耍“無賴”。
“你不同意和解,且阻撓法院依法評估,那我們現在就走司法拘留審批程序,小李,你去走一下。”李嶽春一個電話,兩名法警應聲而到。
見情況不秒,吳某馬上轉換策略,剛才還很嚣張的态度有所收斂。“我給我老公打個電話,看他有沒有辦法,實在不行,房子你們賣就賣,好吧。”吳某說着撥通了電話,電話那邊答應馬上過來。
在等待的時間裡,李嶽春又對被執行人一番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抛出了三種解決方案。他認為最好的辦法是達成協議,然後按照約定分期償還,對雙方都好。不成,雙方約定房屋拍賣價格,節省1萬元的評估費。這些都走不通,那就該評估就評估,該網拍就網拍,一次賣不出去還可降價賣,再不濟以物抵債,終歸有辦法。
11:30,苦苦等待的另一被執行人艾某來了。艾某一再表示自己并非有錢拖着賴着不還,而是能力有大小,有心無力,言之鑿鑿,情之切切。
“多說無益。我希望坐在這裡最好還是達成和解,今天不評估你們房子,最好拿個誠意出來,先确定還個多少錢。”見雙方都不吭聲,李嶽春說,“這樣,今天無論如何,就是借也先還5萬,然後約定剩下的錢怎麼還。”
“5萬也沒有,那我們不和解了。現在開始議價。”
又是一番争論,李嶽春适時打斷他們。扯着幹啞的喉嚨,把什麼是網拍以及網拍特點做了一番解釋。雙方豁然開朗,都同意按市場價4200元每平米起價拍賣。
“都12點了,法警你們先撤吧,有情況再打電話。”說完,李嶽春又要書記員先去吃飯,并囑咐,給他帶個盒飯。
等筆者再次來到辦公室已經是12:35。兩個被執行人正一字一句看和解筆錄,李嶽春則正低頭吃飯。又過了半個小時,終于送走了當事人,李嶽春舒了一口氣。“先還30萬,達成了部分和解。希望信守承諾,不然還是會拍賣房子。”
“看你們辦執行案子怎麼像看諜戰片啊?”筆者打趣道。“執行難啊,不過這還算好的,畢竟被執行人有一棟房子在那裡,多少有所顧忌的。這個案子雖然一波三折,看似山窮水盡,又突然峰回路轉,總算有所收獲。”李嶽春扯了扯嘴角,露出若有若無的一抹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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