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齊平正
1、平正:間架布置要平正,筆畫長短要參差,要求平正為主。如正、主、生。
2、中正:中豎要寫在正中,上點和下豎應垂直,力求保持平正。如定、帝、常。
3、橫斷:左右二橫雖中斷,但應力求平正安定,不失重心。如垂。
4、豎斷:上下二豎雖中分,但應垂直,以求平正,避免偏側。如平、年、輩。
5、讓橫:橫畫多者,務求長短各異,宜使中橫較長,求其平正。
6、讓豎:豎畫多者,中間直豎要長,并應垂直勿斜,才能平正。如寺、奉、喜。
7、偏正:結構正者,橫畫不宜過平,應稍傾勿側,所謂正者偏之。如天、安、其。
8、偏側:結構斜者,務求斜中取正,勿失中心,所謂偏者正之。如乃、勿、方。
二、上下平穩
1、天複(上廣下狹):天複者,要上面蓋盡下面,宜上廣下狹,求其平穩。如守、宗、宇。
2、地載(下廣上狹):地載者,要下畫載起上畫,宜下重而上輕。如且、丘、皇。
3、上寬(上大下小):上占地步者,要上寬而畫清,下窄而畫濁。如掌、學、聲。
4、下寬(上小下大):下占地步者,要下寬而畫輕,上窄而畫重。如表、慕。
5、二段(上下均分):二段者,分為兩半,校其長短,微加調整,力求上下平穩。如思、昔。
6、三停(上下三分):上中下三部等分者,上下宜略寬,中部宜略窄,求其平穩。如素、慈、累。
7、中寬(中占地步):中寬上下窄者,中間略寬,上下宜略窄,使其均勻平穩。如崇、壹。
8、中窄(上下占地步):中間窄而上下寬者,上下宜略大,中間宜略小,以求平穩。如囊、鴐、孁。
三、左右均稱
1、平分(又名分疆):左右平分者,如兩人并立,左右宜均,盡力避免寬闊。如股、顧。
2、三均:左中右三部合成者,中間部分要平正,左右務求均稱。如街、禦。
3、左右占(左右占地步):中窄左右寛者,左右兩部宜略寬而長,中部宜略寬而短。如仰、柳。
4、中間占(中占地步):中寬左右窄者,中間宜較寬大,左右宜較疏而略小。如徽、微。
5、長方:字形長方者,四角要齊平而稍長,并使左右均稱。如同、固。
6、短方:字形偏方者,兩肩要上開而下合,力求左右均稱。如口、曰、白、田。
7、四方:字形四方者,上兩肩要平,下兩角宜齊,力求左右均稱。如門、問、聞。
8、渾圓:字形渾圓者,上下左右,四面八方都應力求均稱。如亦、赤、香。
四、輕重平衡
1、左占(左占地步):左寬右窄,要左大而畫較瘦,右小而畫較肥,使能輕重平衡。如數、斷。
2、右占(右占地步):右寬左窄者,要右大而畫較瘦,左小而畫略肥,如此即可保持平衡。如提、練、埔。
3、讓左:左重右輕者,要左高而右低,右邊應讓左,使其平衡。如都、郇。
4、讓右:左輕右重者,要右高而左矮,左邊應讓右,使其平衡。如睜、璃、端。
5、左上平:左小右大者,應使小者齊上,大者中心移左,使能保持平衡。如場、雄。
6、右下平:左大右小者,應使小者較矮而與左部之腳齊平,如此既能保持平衡。如彌、教。
7、偏右:上部偏左者,應使下部偏右,如此才能保持平衡。如左、名、有。
8、偏左:上部偏右者,應使下部偏左,以便保持平衡。如威、藏、載。
五、分布均勻
1、寬:分間寛者,筆畫宜肥,形态宜短勿長,力求布白均勻。如西、而、尚。
2、窄:分間窄者,筆畫宜瘦,形态宜長勿瘠,俾使布白均勻。如目、自、月。
3、疏:間架疏者,筆畫不宜瘦而宜豐,分間布白,寬窄宜均。如大、丈、天。
4、密:間架密者,筆畫不宜肥而宜瘦,分間布白遠近宜均。如藩、慕。
5、單:結構孤單者,筆畫宜肥勿小,橫畫要長而遒勁。如十、萬、五。
6、複:部首重疊者,宜瘦勿過大,分間布白,遠近宜均。如露、警。
7、簡:筆畫少者,宜肥勿瘦,間架要正,直畫宜短,點需近上。如上、下、士。
8、繁:筆畫多者,宜瘦勿肥,粗細輕重,分間布白疏密宜均。如囊、寵。
六、對比調和
1、長短合度:筆畫排疊要疏密停勻,參差不齊,力求長短合度。如其、真。
2、肥瘦調和:筆畫排列應有陰陽之分,粗細之别,務求肥瘦調和。如福、锺、
3、大小合宜:兩字相合,小則化疏為密,大則化密為疏,力求大小合宜。如端、瞻。
4、疏密停勻:兩字相合,疏者宜小,密者宜大,力求疏密調和。如何、情、得。
5、避密就疏:筆畫排列要随字形變換,力求避密就疏,避遠就近。如既、粒、理。
6、穿寬插虛:字畫交錯者,欲其疏密長短大小停勻,務求穿寬插虛。如滞、佛、第。
7、左右相應:左右簡複不同者,要相生相讓,避險就易,力求左右相應。如沒、諸、族。
8、補其空處:字欲四滿方正,空處宜補,使與整體相稱。如盛、載。
七、連續各異
1、連點:各點相連,力求上下應意連,切勿似棋子。如清、滔、深。
2、連挑:各挑先後連挑,力求互變各異,切勿相同。如篆、等、蔡。
3、連橫:各橫上下連續,長短要參差,間距要均勻,形态要各異。如言、重、事。
4、連豎:各豎左右連續,高低要參差,形态各求各異。如門、開。
5、連撇:上下兩撇連續,形态應有不同,下撇之首,宜置于上撇之胸。如家、象。
6、連捺:上下兩捺先後書寫,務變其一,以反捺代正捺。如逢、飬。
7、連鈎:各鈎先後書寫,形态務求各異,如果相同,則必形俗。如、練。
8:連厥:各厥前後書寫,形态務求各異,如或相同,則必形醜。如蜀、駕。
八、反複變化
1、重并:左右重複并列者,彼此應有區别,宜左促而右舒。如禁、梵。
2、重疊:上下重疊者,應上小而下大,三疊者上大而下小,各有不同。如器。
3、重橫:橫畫重複者,上下不可相同,一般上短下長,各部相同。如三,王。
4、重豎:豎畫并列者,左右不可相同,而應左瘦右肥。各有不同。如川、利。
5、四橫:四橫重複着,上下二橫要異向,中二橫宜相順。如自、貴。
6、四豎:四豎并列者,左右二豎要上開而下合,中二豎宜相同。如而、尚。
7、排點:四點并列者,要各有變化,不可排列呆闆如棋子。如照、然。
8、聚點:點挑相聚者,要互相照應,力求生動,不可像砌石。如彩、愛、海。
九、内外相稱
1、四面合抱(四圍包裹):囗字寫時,應據内包簡複,決定外圍高低窄寬,力求内外相稱。如固、國、圓、團。
2、三面抱上(即下抱上):ㄩ字寫時,先考慮外圍形勢,而後寫内包,務求内外相稱。如山、出、函、幽。
3、三面抱下(即上包下):ㄇ字寫時,如内包簡要上開而下合,内包複,則旁宜直。如而、尚、雨、南。
4、三面包右(即左包右):匚字寫時,左旁用向豎或背豎或垂直,應視内包形勢而定。如巨、臣。
5、二面抱左(即上右包):ㄅ字寫時,如内包簡單用斜包,若内包繁複用豎包。如刀、句、蜀。
6、二面包右(即上左包):廠字寫時,應依據内包簡複大小,決定外圍寬窄高低。如原、床、唐、磨。
7、左下抱右(又名橫腕):乙字寫時,橫腕不宜短,如太短不能容物,務求内外相應。如也、已、色。
8、右上抱左(又名縱腕):乙字寫時,縱腕宜長,但不可太寬,以免散漫,勿使内外相稱。如凡、風、氣。
十、形象自然
1、肥:間架疏而筆畫肥者,勿露肉而應力求遒勁豐豔。如玄、安、若、寺。
2、瘦:間架疏而筆畫瘦者,須勿露骨,而應力求流麗清秀。如其、骨、肩、貴。
3、長:字形長者勿瘦,務求豐豔秀雅,力避長似春蚓秋蛇。如目、自、月、背。
4、短:字形短者勿肥,務求精悍修勁,力避短矮如踏死蝦蟆。如額、斷。
5、大:字形大者,不可過大,宜促令小,力求自然,疏密得宜。靜、罐。
6、小:字形小者,須略放大,力求自然寬綽豐滿得宜。口、日、白、百。
7、斜:字形偏者,形勢力求平穩,不失重心,使其自然。如多、分、為。
8、正:字形正者,四面不可呆闆,形态務求自然。如不、中、來、奉。
十一、氣象生動
1、想向:左右相迎者,應各回避,各不妨礙,力求生動。如政、欲、既、妙。
2、相背:相背者,應各照顧,氣勢貫通,力避呆闆。如非、犯、施、張。
3、順背:左右相順者,應順勢排列,各不相依,以求生動。如禮、現。
4、俯仰:上下相閤者,應順次照顧,各自蓋藏,力求生動。如定、超、逢、遍。
5、剛勁:剛勁的字,點畫要體圓而筆方,力求遒勁。如之、道、者。
6、圓潤:圓潤的字,點畫要圓渾無棱角,力求姿态妩媚。如之、道者。
7、秀麗:秀麗的字,點畫要體方筆圓,形短而書長,使風度英俊。如之、道。
8、端莊:端莊的字,點畫要方正,結構要精密,氣魄大方。如門。
十二、格調統一
1、風格一緻:筆畫的豈止和轉折,必須體式相同風格一緻。
2、前後均勻:分間布白,上下左右大小疏密,力求前後均勻。
3、彼此顧盼:一筆為一字的規範,上下前後,力求彼此顧盼,互相呼應。
4、首尾相應:一字為終篇的準則,上下前後力求首尾相應。
5、前後管領:一行之間,要以上領下,以前領後,力求前後管領,不失位置。
6、 上下相當:下一字應守上一字管束,肥瘦,大小,力求上下輕重相當。
7、左右相稱:下一行應受上一行管束,寬窄,疏密,力求上下左右相應相稱。
8、神氣一貫:每字結構體裁、用筆鋒勢,力求神氣一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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